
- 索 引 号:LY02207-25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永市场监管药械〔2026〕1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6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福建省地方标准<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所:
福建省地方标准《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以下简称地方标准)于2026年1月24日起实施。为有效贯彻实施地方标准,提升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区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群众用妆安全,根据《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福建省地方标准<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实施方案》(岩市监〔2026〕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要求,通过地方标准实施,使化妆品销售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基层监管能力同步增强,实现重点领域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行业自律意识明显提高,消费环境更加放心。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地方标准学习宣传培训
1.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地方标准。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各类新媒体作用,认真做好地方标准宣传工作,提高地方标准的社会知晓度。
2.组织开展地方标准解读培训。区级层面:组织辖区监管人员的地方标准解读培训。监管所层面: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5爱肤日、药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集中开展地方标准解读培训。
(二)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1.加强化妆品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管理。各监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化妆品监管对象(化妆品专卖店(专柜)、母婴用品店、美容店、美发店、商场、超市、药店、小商店、宾馆(酒店)等)的调查摸底,更新完善辖区监管档案信息,建立健全辖区化妆品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动态更新辖区化妆品经营者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参照市局印发《2024年龙岩市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岩市监函〔2024〕20号)(见附件1)从低到高分为低风险(A级)、较低风险(B级)、中等风险(C级)、高风险(D级)四个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风险等级做好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见附件2)。对辖区内经营状况相对稳定的经营主体,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监管所于4月30日前将辖区更新的化妆品台账(见附件3)上报药械化股。
2.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认真梳理辖区化妆品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加强排查整治,督促经营者整改落实到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无证生产、虚假宣称、经营者自制化妆品、经营假冒或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网络经营违法化妆品等行为。美容美发机构、医疗美容机构、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母婴用品店、专卖店(连锁门店)、宾馆(酒店)等重点对象的监管
(三)开展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建设
各监管所以化妆品专卖店(专柜)、母婴用品店、美容店、美发店、商场、超市、药店、小商店等线下化妆品经营主体为对象,按照“四规范、四到位”要求,建设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并于6月15日前将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名单(见附件4)上报区局药械股,其中城区所建设不少于3家不同经营类型的联系点,其余监管所不少于1家联系点。区局将根据各监管所建设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择3家不同经营类型的联系点上报市局。加强建设管理,区局药械股对已建成的3家规范经营联系点进行“回头看”,不再符合建设标准的及时予以退出。
(四)发挥行业协会共治作用
协调本辖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沟通桥梁作用,共同推动地方标准落地实施,通过协会开展行业培训,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组织风险会商,推动行业自律。
三、实施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2026年2月)
区局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省药监局2025年度化妆品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以及《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福建省地方标准<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全区地方标准实施工作,制定下发做好地方标准的通知。组织地方标准实施师资力量,确保全局至少2名业务骨干作为地方标准实施师资队伍,动员师资人员积极参加省药监局组织的师资队伍培训。各监管所要依据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要求,迅速部署地方标准实施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向化妆品经营者、监管人员大力宣传地方标准实施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推广阶段(2026年3月-5月)
区局将利用召开会议、组织培训、业务交流等有利时机,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学习、讨论地方标准,确保监管人员准确理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和地方标准内容,掌握现场检查要点。各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市场特点、经营者主体分级分类监管情况,分片区、分批次组织开展面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解读培训,重点讲解法律责任、制度建立和流程规范等内容。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培训、网络普法、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地方标准,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和应用水平,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三)规范提升阶段(2026年6月-9月)
各监管所要加强日常监管和分类指导,指导化妆品销售使用单位对照地方标准开展自查并做好整改,重点包括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人员管理、改善经营环境、严格流通管理、规范广告宣传。要按照市局印发《2024年龙岩市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岩市监函〔2024〕20号)关于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建设要求,选择基础较好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作为规范经营联系点,加强培育建设和巩固提升,发挥规范经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总结经验阶段(2026年10月)
各监管所要全面收集整理化妆品经营者落实地方标准、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建设、经营者主体分级分类监管的情况,听取消费者、行业协会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地方标准实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梳理总结地方标准实施工作典型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标准实施是2026年全省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举措。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地方标准实施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监管所要认真核查处置化妆品经营环节投诉举报、网络监测、抽检通报等问题线索。要通过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责任约谈等措施压实化妆品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落实。
(三)推动行业自律。要结合监督检查和规范经营联系点建设工作,指导经营者对照地方标准,定期自查整改,依法规范经营。充分利用化妆品监管APP等信息化工具,引导化妆品销售使用单位和消费者利用APP,快速甄别产品合法性,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推动行业自律。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地方标准实施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标准实施的工作成效,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请各监管所分别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及附件5,于10月15日前将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文件、规范经营联系点名单、工作总结(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等)及附件6,通过OA邮箱报送至区局药械股。
附件:
1.2024年龙岩市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方案
2.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记录表
3.XX监管所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台账
4.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建设名单
5.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及行业协会摸底情况
6.实施情况统计表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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