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龙岩市整市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岩商务业〔2022〕141号)和《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外指〔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经项目企业申报、第三方专项审计验收、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组审核认定、永定区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对1家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进行补助(见附件),补助资金合计115.6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纪委监委或驻区工科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7-5833068
龙岩市永定区商务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2023年度永定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拟补助资金(第二批)
|
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
建设单位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
南江商贸(文化)中心 |
县域商业网点 |
福建土楼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15.6 |
|
合计 |
115.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