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定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拟补助资金公示
时间:2025-01-14 15:43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龙岩市整市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岩商务业〔2022〕141号)和《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外指〔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经项目企业申报、第三方专项审计验收、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组审核认定、永定区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对2家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进行补助(见附件),补助资金合计185.8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纪委监委或驻区工科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7-5833068

  龙岩市永定区商务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永定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拟补助资金

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

建设单位

拟补助资金

(万元)

改造提升抚市镇商贸中心

县域商业网点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人民政府

65.8

改造提升培丰镇商贸中心

县域商业网点

龙岩市永定区新镇投资有限公司

120

合计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