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民政办:
为改善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品质,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养老〔2020〕25号)《永定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永民〔2020〕37号)《龙岩市永定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永定区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任务中纳入消防安全改造的函》(永消联办〔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1.实施范围:岐岭镇、合溪乡、古竹乡、湖山乡等4个乡(镇)实施195户(见附件1)。
2.实施对象:一是散居特困、低保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二是散居特困、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是否“失能”按照直观、简便、易操作的原则,运用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进行评估。6项指标都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全自理”;有1~3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半失能”;有4项及以上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完全失能”)。
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伤残、独居、孤寡、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并按申请先后顺序予以安排改造。所改造的家庭住房,老年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且近期没有纳入动拆迁规划。在满足上述对象需求的前提下,相关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向其他经济困难的特殊老年人群体延伸服务,集中供养特困老年人可由乡镇敬老院统一申请实施适老化改造。
二、补助标准
2022年实施改造对象195户,由省级财政按每户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具体详见附件1)。
三、改造内容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易绊脚的地面进行处理,消除(或减缓)高低差;
(二)在坐便器、浴室、通道等安装安全扶手;浴室加装安全浴凳或助浴椅;蹲坑加装坐便椅或更换坐便器;
(三)对厨房、卫生间以及其他有需要的地面进行防滑处理;
(四)对老旧的厨房操作台进行改造;
(五)对卫生间洗脸台进行低位改造;
(六)电器线路改造、灭火器和独立式感烟探头配备等消防
安全改造。
以上为适老化改造的总体内容,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可根据
老年人居住的实际需要,或者依据《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详见附件2),选择最需要的部分项目进行改造。如老年人身体状况不适应迁出改造的,应当实施局部改造,以安装扶手、地面平整、防滑处理、加装坐便器为主。在改造过程中,应结合老年人行为习惯、身体状况、心理特点等开展服务。
四、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采取立项招投标、集中采购老年人用品或家庭自主改造等方式,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早谋划、早实施、早验收,确保适老化改造任务如期完成。相关乡(镇)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及时组织民政办、财政所、包村工作队、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入户现场验收,确保设施改造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经久耐用,避免改造工作中
出现重复返工、“改非老年人所用”甚至豆腐渣工程,确保改造工作见成效。
(二)加大支持力度。相关乡(镇)民政办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村管站、卫生医疗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项目整合达到增加投资规模、丰富改造项目内容、提高改造标准、扩大改造覆盖面的目的,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相关乡(镇)要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相关乡(镇)、村要大力宣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11月底完成后,相关乡(镇)民政办要及时总结,并于12月5日前报送改造对象的一户一档相关材料(见附件3)。
附件:1.2022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相关乡(镇)
资金分配表
2.《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
清单》
3.一户一档建档相关表格
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
2022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