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时间:2021-03-05 16:01

  ( 一 ) 秘书股。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范围负责归属本办党组管理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本办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劳工统计、考核奖惩、绩效考评。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安排、活动衔接、文电流转、交办事项落实跟踪。负责承办区政府综合性会议 ( 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 )。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项重大活动。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 ) 综合股。负责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稿、向省、市报送的综合性材料。负责起草区情介绍材料以及主要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稿审稿。协助组织或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本办机关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工作。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三 ) 财税金融股。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资料归档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的讲话稿。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四 ) 交通股。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资料归档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的讲话稿。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五 ) 社会事业股。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 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资料归档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的讲话稿。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 办理有关文件。 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六 ) 农业股。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资料归档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的讲话稿。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 办理有关文件。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七 ) 城乡建设股。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资料归档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的讲话稿。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八 ) 工业股。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资料归档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的讲话稿。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九 ) 政法股。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资料归档 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的讲话稿。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 ) 调研信息股。承担区委、区政府重大课题、全区政府系统重点课题调研任务和政策研究任务。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政务信息采集、 编写、报送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一 ) 政务公开股。承办政务公开和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和区政府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协同办公系统,负责办公室内部办公自动化工作。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 (街道 ) 办公自动化工作。协助市无线电管理局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二 ) 信访复查复核股。负责区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指导全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区政府、 区政府办收到群众来信和 “e 龙岩”“12345 热线”转办事项等办理工作。负责对接、协调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规划、计划等工作。负责汇总区政府和区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及起草说明。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非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政策性审核工作。协调配合有关科室处理相关法律业务。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三 ) 行政接待股。负责区政府办机关内部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单位和个人接受礼金、礼品的登记、收缴和处置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日常行政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区政府和本办有关会议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的接待工作。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四 ) 文电股。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和使用,以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单位印鉴制作与颁发销毁工作。负责文电收发、登记、传递和分办、催办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工作,对以区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公文进行格式和文字审核。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的文书 (含电子文书 ) 档案和资料收集、利用、移交管理以及保密销密工作。 负责机关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机要文电的运转,加强区政府机要文件和机要文书管理。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五 )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区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办理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含区委、 区政府为 民办实事项目 ) 目标分解、方案制定和督查考核工作。协助 组织省、市、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 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六 ) 绩效管理股。负责对接、协调市对区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负责研究拟订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规划、评估标准和制定规定。指导各乡镇 (街道 ) 和区直各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政府绩效评估有关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负责受理调查处理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信访问题。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七 ) 效能督查股 ( 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指示、批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执行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受理、调查、处理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效能的投诉等信访问题。受理有关申诉、复议事项。负责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日常联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活动。负责机关效能办重大、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调研及宣传等工作。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八 ) 外事工作股。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区的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我区国际友好城区工作,指导和管理民间对外交往。协调指导外国记者采访活动,配合协助做好对外 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处置全区各类涉外突发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维护我区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的服务和管理。 负责授予外国公民荣誉称号的报批事宜。 负责举办大型国际会议的相关报批工作。 审核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事宜。 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区因公出国 (境 )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因公出国政策和规定。 审核、审批或报批全区因公出国 (境 ) 团组手续。负责因公出国 (境 ) 人员申办因公护照和签证。负责因公护照收缴和管理工作。审核申办 APEC 商务旅行卡。跟踪掌握因公出国 (境 ) 人员在外活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查处违反外事纪律的行为。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九 ) 机关事务管理股。负责区政府办财务、办公设施的管理。负责区政府领导和本办干部职工医保、社保等工作。经授权,管理并使用好区政府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专项经费。负责做好各项物资采购。负责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研究拟定和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的规章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区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区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能耗定额标准。负责区级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和车辆节能的监督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 、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加强对各乡镇 ( 街道 ) 公共节能机构业务指导。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专项督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负责做好区政府机关大院、机关食堂管理,负责机关大院办公用房、宿舍维修管理和基建施工管理,负责水、电供应、设备等维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负责区直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区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公务车辆编 制核定、审批、报废、转籍、过户、保险、维修的管理。负责区直机关公务车辆的更新、购置、调配的初审及报批和委托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区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车牌号的安排。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十 ) 机关管理保卫股。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和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区政府机关大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负责做好区政府机关大院群众上访的维稳工作。负责做好区政府机关大院内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负责处理发生在区政府机关大院范围内的各种妨碍治安的突发事件。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十一 ) 党建股。负责区政府 ( 办 ) 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机关党务工作,负责落实区政府 ( 办 )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起草并落实区政府 ( 办 )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负责起草区政府 ( 办 ) 党组 ( 扩大 ) 会议方案,做好材料准备、资料归档等工作。负责协调党支部做好日常工作,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 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