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统计局内设8个内设机构:人秘股、综合股、法规股、农村股、工业股、服务业股、投资建设股、社会科技股。
(一)人秘股
综合协调、管理本局文秘、行政、人事、财务、督查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传递、反馈和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在局机关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干部职工的调配、考核、奖惩和工资;管理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评聘和资格考试工作;统一管理由上级及区拨款的基本建设和统计事业费;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监督管理本局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组织协调召开全区有关统计会议;审核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配合普查办开展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二)综合股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实施行政事业统计和综合平衡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收集整理有关统计数据。统一管理、提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状况进行综合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组织实施“四大工程”之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负责组织对重要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规划、协调全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统计新闻和统计信息工作;整理、编辑、出版综合性统计年鉴和统计业务刊物,并开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指导各专业统计分析、研究和全区区域经济发展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和管理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审查全区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全区统计报表;承担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配合普查办开展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三)法规股
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据法定程序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统计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处理、决定,负责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审核和转报的有关工作。配合普查办开展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四)农村股
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搜集、整理和提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负责对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进行农村经济统计分析研究;配合普查办开展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五)工业股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生产经营情况、景气状况调查、能源消耗统计、工业用水情况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四大工程”的相关工作和“四上”企业入库的申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配合普查办开展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六)三产股
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调查;对外经济贸易统计调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科技统计调查、重点服务业统计调查、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及其它第三产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四大工程”的相关工作和“四上”企业入库的申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专业统计分析研究;配合普查办开展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七)建设股
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保障性住房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四大工程”的相关工作和“四上”企业入库的申报工作;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专业统计分析研究。配合普查办开展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八)社会科技股
负责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收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