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简介
时间:2025-03-03 11:19

  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办公大楼位于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16号。区司法局设依法治区办秘书股、综合股、人事教育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党建办公室等12个内设机构,下辖24个基层司法所。此外,下属事业单位4个(龙岩市永定区法制服务中心、龙岩市永定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龙岩市永定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公证处),监管单位4个(福建永宏律师事务所、福建黄成昌律师事务所、永定区中心法律服务所和康桥法律服务所)。永定区司法局有行政编制66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50名);龙岩市永定区法制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个、龙岩市永定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编制5个、永定公证处事业编制4个、龙岩市永定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编制4个。

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职能
时间:2019-07-15 15:39

区司法局贯彻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法治永定建设的政策研究,提出推进法治永定建设的措施和工作建议;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永定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负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负责统筹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办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事项。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实施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人民检察院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审批工作。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及司法行政系统专款使用。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规划、协调、开展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培训等工作。 

(十一)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