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20-10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永农〔2026〕88号
- 发布机构: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6
- 有 效 性: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精神,经研究,转下达雨露计划补助到户资金102.7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342人补助102.15万元,边缘户1人补助0.3万元,2025年度漏补建档立卡脱贫户1人补助0.3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0.3万元。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全面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平台与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雨露计划)安排表
2.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雨露计划)绩效目标表
3.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雨露计划)补助名单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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