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构内设情况
时间:2025-10-24 11:02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构内设情况

(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督查、信访、安全保卫、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科级干部的推荐、考核、任用、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及人才信息等工作;负责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出境、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扶贫挂钩帮困工作;指导各类型企业人才培训、交流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参与拟订我区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参与开展内联项目的招商引资活动,对内联引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内联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协调县际、区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往来工作;承担区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厦门永定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

(二)产业与信息化股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发展的行业规划;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实施情况,协调解决产业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的工作方针,研究制订依法管理经济、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的地方性政策措施;组织贯彻实施以经济科技法规为主的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有关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负责普法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局内法律顾问(事务)工作;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劳动仲裁和信访法律工作;及时收集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先进技术、优秀经营管理方法及经验等方面的信息为本区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决策。负责全区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全区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督促实施工业行业发展战略,指导、协调全区行业调整工作,促进行业布局合理;组织实施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工业行业政策法规;履行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地方性法规、规范,实现行业管理方式、方法、内容的创新;协调各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牵头协调基础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统筹规划、指导、协调重大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工业产业园区建设。

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按规定承担相关资质管理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工作;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指导软件人才培养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与全省工信系统政务信息网接入,推进全省经信系统政务信息网的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融合;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电子商务支撑技术发展。

(三)经济运行股

监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工业统计信息,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和趋势;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方案;负责协调安排生产调度资金,负责全区工业经济总量平衡,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加强营销工作,促进产销衔接;提出全区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生产原材料的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企业、重要工业生产要素的调度与协调工作,协助做好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监督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产品质量标准,推动工业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负责各种交通运输形式与外贸货运的协调;检查指导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企业参加会展工作;负责永定区中心城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责做好区工业生产调度室日常工作。

(四)企业与生产服务业股

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和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对乡镇企管站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惠企政策跟踪落实及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五)能源与环境资源股

负责全区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行业管理;负责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电力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申报与审查;承担全区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开展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推动相关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协调工业污染治理;指导协调节能监测(监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担永定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股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监督检查由本局牵头负责的安全专项整治(除电力安全外)及其他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科技计划股

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区科技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的综合平衡;负责组织全区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全区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宣传和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激励政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动区域科技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培养和树立创新型企业典型;指导全区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区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申报和指导市级以上工业设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的审核与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做好科技金融项目的服务申报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工作。

(八)科技管理股

组织拟订全区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科技兴区和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乡(镇)、村建设;指导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拟订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的评价、登记、保密、推广和科技中介组织管理;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科技奖励的有关工作;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国家或省、市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计划项目、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并协调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规划和政策,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参与制订全区科技人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负责协调企业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研究对接龙岩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可持续发展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具体工作,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工作。

(九)行政审批股

负责局机关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即已划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有关审批、服务事项)及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区工程与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

(十)党委办

组织研究制定区经贸系统党委办公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党委领导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督察及信息反馈工作;指导各支部党建及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党员队伍的管理及积极分子的培养;负责党员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及选拔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稳定、综合治理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老干部思想及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构内设情况
时间:2021-03-16 15:25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构内设情况

 

(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督查、信访、安全保卫、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科级干部的推荐、考核、任用、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及人才信息等工作;负责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出境、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扶贫挂钩帮困工作;指导各类型企业人才培训、交流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参与拟订我区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参与开展内联项目的招商引资活动,对内联引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内联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协调县际、区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往来工作;承担区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厦门永定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

(二)产业与信息化股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发展的行业规划;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实施情况,协调解决产业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区委、区府“依法治区”的工作方针,研究制订依法管理经济、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的地方性政策措施;组织贯彻实施以经济科技法规为主的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有关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负责普法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局内法律顾问(事务)工作;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劳动仲裁和信访法律工作;及时收集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先进技术、优秀经营管理方法及经验等方面的信息为本区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决策。负责全区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全区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督促实施工业行业发展战略,指导、协调全区行业调整工作,促进行业布局合理;组织实施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工业行业政策法规;履行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地方性法规、规范,实现行业管理方式、方法、内容的创新;协调各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牵头协调基础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统筹规划、指导、协调重大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工业产业园区建设。

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按规定承担相关资质管理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工作;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指导软件人才培养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与全省工信系统政务信息网接入,推进全省经信系统政务信息网的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融合;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电子商务支撑技术发展。

(三)经济运行股

监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工业统计信息,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和趋势;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方案;负责协调安排生产调度资金,负责全区工业经济总量平衡,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加强营销工作,促进产销衔接;提出全区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生产原材料的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企业、重要工业生产要素的调度与协调工作,协助做好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监督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产品质量标准,推动工业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负责各种交通运输形式与外贸货运的协调;检查指导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企业参加会展工作;负责永定区中心城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责做好区工业生产调度室日常工作。

(四)企业与生产服务业股

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和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对乡镇企管站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惠企政策跟踪落实及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五)能源与环境资源股

负责全区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行业管理;负责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电力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申报与审查;承担全区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开展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推动相关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协调工业污染治理;指导协调节能监测(监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担永定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股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监督检查由本局牵头负责的安全专项整治(除电力安全外)及其他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科技计划股

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区科技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的综合平衡;负责组织全区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全区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宣传和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激励政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动区域科技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培养和树立创新型企业典型;指导全区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区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申报和指导市级以上工业设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的审核与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做好科技金融项目的服务申报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工作。

(八)科技管理股

组织拟订全区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科技兴区和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乡(镇)、村建设;指导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拟订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的评价、登记、保密、推广和科技中介组织管理;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科技奖励的有关工作;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国家或省、市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计划项目、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并协调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规划和政策,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参与制订全区科技人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负责协调企业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研究对接龙岩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可持续发展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具体工作,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工作。

(九)军民融合股(加挂区支前办、区交战办牌子)

组织研究拟订、实施全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并实施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支前相关规划、计划。牵头招商引资、军民融合项目对接、落地及后续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军民两用技术的双向转移和产业化;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保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等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区支前办、交战办、区科动办的具体工作。承担区军民融合办具体工作。

(十)行政审批股

负责局机关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即已划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有关审批、服务事项)及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区工程与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

(十一)党委办

组织研究制定区经贸系统党委办公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党委领导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督察及信息反馈工作;指导各支部党建及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党员队伍的管理及积极分子的培养;负责党员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及选拔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稳定、综合治理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老干部思想及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