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5-10-24 11:07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全区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工作的政策。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牵头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和对外(含港澳台)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管道安全管理;依法负责全区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承担全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负责农药生产及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开展县际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县际、区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承担区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厦门永定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

(九)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十)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全区重大科技项目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一)拟订全区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拟订全区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调整,促进科研机构优化布局。

(十二)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三) 拟订全区科普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区科普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等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十四)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落实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

(十五)参与企管站人员、科技人员管理(包含科技副乡()长)、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科技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参与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工作。

(十六)管理区煤炭管理局。

(十七)管理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十八)管理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十九)管理区科技情报研究所。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与区发展和改革局依照有关规定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2.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规划,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近期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及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

3.关于药品的职责分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药品工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区商务局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4.关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责分工。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其中,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行政执法的工作由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为主承担;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为主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区生态环境局为主承担,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配合做好指导、督促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

5.关于水电建设和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职能,区水利局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职能。涉及水电站运行管理,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闽政〔2013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的通知》(龙政办〔2011179号)文件执行。

6.关于矿井关闭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7.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等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及依法对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游戏产品的内容审核。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需要通过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上报省市文化和旅游厅的文件,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予以支持配合;省市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有关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及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文件和部署的有关工作,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及时转给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配合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做好有关文件的上报工作,做好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并把落实情况告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8.关于信息化规划的职责分工。区数字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化工作。区数字办牵头,会同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等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按分工具体落实有关工作。

9.协调各种交通运输形式、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等职责,由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

10.关于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地方有证煤矿的违法生产、一证多井、落后生产能力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井的认定工作;对地方煤矿企业安全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进行日常监督,依法查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牵头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地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区公安分局做好煤矿企业民爆物品用量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煤炭准运证用量的计划、统计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认定无证非法开采、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超层越界、布局不合理、资源枯竭、资源重叠矿井的认定工作;负责对煤矿采矿秩序的监管、对非法煤矿的非法开采组织鉴定,依法查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法煤矿,查处煤矿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区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和指导、协调、督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对煤矿企业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的监管;对停产整顿的矿井根据需要实行限量供应民爆物品;负责维护矿井关闭现场秩序,收缴关闭矿井民爆物品,注销民爆器材准用证。区人社局负责依法查处煤矿企业非法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严禁强令劳动者超时限作业,严禁妇女及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煤矿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的煤矿企业。区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煤矿企业供电管理,严禁向非法煤矿供应电力;负责切断关闭矿井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协助查处向非法煤矿供电行为。

11.关于工矿(不含煤矿)及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应急局负责工矿及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按照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岗双责”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1-03-16 15:24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对外加挂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全区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工作的政策。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牵头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和对外(含港澳台)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管道安全管理;依法负责全区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承担全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负责农药生产及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开展县际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县际、区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承担区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厦门永定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国防动员支前、交通战备、军民融合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我区国防动员支前、交通战备、军民融合领域重大事项,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在区委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督促落实我区有关部门国防动员支前、交通战备、军民融合工作等。

(十)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十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全区重大科技项目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二)拟订全区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拟订全区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调整,促进科研机构优化布局。

(十三)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四) 拟订全区科普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区科普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等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十五)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落实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

(十六)参与企管站人员、科技人员管理(包含科技副乡()长)、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科技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参与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工作。

(十七)管理区煤炭管理局。

(十八)管理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十九)管理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二十)管理区科技情报研究所。

(二十一)管理区军民融合项目服务中心。

(二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与区发展和改革局依照有关规定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2.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规划,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近期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及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

3.关于药品的职责分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药品工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区商务局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4.关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责分工。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其中,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行政执法的工作由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为主承担;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为主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区生态环境局为主承担,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配合做好指导、督促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

5.关于水电建设和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职能,区水利局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职能。涉及水电站运行管理,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闽政〔2013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的通知》(龙政办〔2011179号)文件执行。

6.关于矿井关闭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7.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等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及依法对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游戏产品的内容审核。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需要通过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上报省市文化和旅游厅的文件,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予以支持配合;省市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有关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及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文件和部署的有关工作,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及时转给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配合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做好有关文件的上报工作,做好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并把落实情况告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8.关于信息化规划的职责分工。区数字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化工作。区数字办牵头,会同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等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按分工具体落实有关工作。

9.协调各种交通运输形式、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等职责,由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

10.关于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地方有证煤矿的违法生产、一证多井、落后生产能力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井的认定工作;对地方煤矿企业安全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进行日常监督,依法查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牵头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地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区公安分局做好煤矿企业民爆物品用量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煤炭准运证用量的计划、统计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认定无证非法开采、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超层越界、布局不合理、资源枯竭、资源重叠矿井的认定工作;负责对煤矿采矿秩序的监管、对非法煤矿的非法开采组织鉴定,依法查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法煤矿,查处煤矿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区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和指导、协调、督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对煤矿企业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的监管;对停产整顿的矿井根据需要实行限量供应民爆物品;负责维护矿井关闭现场秩序,收缴关闭矿井民爆物品,注销民爆器材准用证。区人社局负责依法查处煤矿企业非法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严禁强令劳动者超时限作业,严禁妇女及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煤矿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的煤矿企业。区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煤矿企业供电管理,严禁向非法煤矿供应电力;负责切断关闭矿井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协助查处向非法煤矿供电行为。

11.关于工矿(不含煤矿)及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应急局负责工矿及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按照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岗双责”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