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5-10-24 10:47
(一)综合股(加挂督察与信访股)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电、督办、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执法(公务)车辆管理与调度。负责组织编报年度部门预算;负责局机关资金管理使用和其他日常财务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财政资金和固定资产、装备器材;承担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平安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落实党的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并组织督办;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对队容风纪、依法行政及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督查;


负责拟订和实施信访工作规范和制度,受理、处理、交办和督办业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信访事项;负责接访活动及12345便民热线交办事项办理;负责督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办理信访复查相关事项。

(二)市政维护与公用事业管理股(加挂物业管理股)

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管理、保养、维护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设施维护技术创新研究及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工作;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图纸审核、竣工验收、新建道路的移交审批、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维护、改造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督促、检查城市建成区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和相关单位履行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区公共路灯、夜景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行业职责;负责物业服务区域核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指导和监督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考核、评价、汇总和核查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三)法制审核与行政审批股(加挂执法协调与安全监管股)

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工作;参与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城市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备案事项;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工作。

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的执法联动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永定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执法及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局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纠纷及突发性事件;负责协调处理与其他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交叉事项;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负责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负责指导、督促服务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