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减租政策,积极支持复工复产
一是出台租金减免政策实施细则。明确适用主体、租金减免方式、实施部门,根据疫情情况在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收取3、4月房租的基础上,继续减半收取5、6月租金。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承租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具体的出租单位提出申请,出租单位应与承租户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以一问一答的方式,方便读者更好地了解政策,并通过E龙岩、闽西新闻网、闽西财政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政策宣传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指导。对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减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指导,切保重大政策落实到位。
截止2020年6月28日,市本级累计对承租市直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的155户中小企业和172户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499.6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