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措施及责任分解立项的通知》(永政办〔2020〕15号)要求,编制了《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