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13-30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永古政〔2022〕2号
- 发布机构:古竹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5
- 有 效 性: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古竹乡2022年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永定区古竹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古竹乡2022年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预防事故发生、遏制事故上升趋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特下达古竹乡2022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管理目标
1.工矿商贸企业事故
辖区内不发生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事故,不发生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死亡事故。
2.火灾事故
辖区内不发生“三合一”、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不发生火灾死亡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辖区内不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4.其它事故。辖区内其它行业、领域,含民房建筑、公共安全事故、农业生产事故、宗教活动场所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等不发生死亡事故。
5.其他乡政府认为需要增加的管理目标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台帐。
2.进一步健全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3.各村要与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除乡与企业直接签订以外,报乡政府备案。
4.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增强民众的安全意识,按规定组织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5.各村要对本辖区各行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予以及时劝阻并向乡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6.配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督促各企业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工作。村、集镇街道建设或改造应将安全与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同步建设。
7.配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公路的清障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开展“三合一”消防安全整治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8.对发现辖区内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采矿点、各类运输工具以及使用无合格证书的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要予以劝阻,并及时报告乡政府和有关部门。
9.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10.其他乡政府认为应该加强和落实的内容。
三、考核
1.考核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各村、各部门在次年1月5日前对上年度考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报乡安委会办公室。
3.年度考核在各村、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复核后,报乡政府作出考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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