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2101-3001-2026-00033
  • 备注/文号:永政征告〔2026〕8号
  • 发布机构:永政征告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8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19线永定龙潭枫林至培丰东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6-06-08 10:07

   

  为实施龙岩市永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国道G319线永定龙潭枫林至培丰东中段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国道G319线永定龙潭枫林至培丰东中段公路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培丰镇长流村、振东村、东中村,龙潭镇枫林村(具体位置详见附件红线图)。土地面积37.069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国道G319线永定龙潭枫林至培丰东中段公路工程项目,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属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由培丰镇、龙潭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以及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培丰镇、龙潭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永定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培丰镇、龙潭镇人民政府和长流村民委员会、振东村民委员会、东中村民委员会、枫林村民委员会所在地予以张贴,长流村民委员会、振东村民委员会、东中村民委员会、枫林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国道G319线永定龙潭枫林至培丰东中段公路工程项

  目红线图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国道G319线永定龙潭枫林至

  培丰东中段公路工程项目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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