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2101-3001-2026-00028
  • 备注/文号:永政综〔2026〕68号
  • 发布机构:永政综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9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潭镇龙潭村与中心洋村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时间:2026-06-09 17:03

  龙潭镇人民政府:

  你镇《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龙潭村与中心洋村行政村合并的请示》(龙政〔2026〕1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龙潭村、中心洋村两个行政村合并,合并后新的行政村命名为龙潭村,合并后的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龙潭村村部,原龙潭村与中心洋村行政区域划入龙潭村。请你镇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行政村合并后续相关工作。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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