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2101-3001-2026-00014
  • 备注/文号:永政综〔2026〕34号
  • 发布机构:永政综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24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合溪乡汤湖村与马子凹村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时间:2026-02-24 09:34

   

  合溪乡人民政府:

  你乡《永定区合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汤湖村与马子凹村行政村合并的请示》(合政〔2025〕3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合溪乡汤湖村与马子凹村合并,合并后新的行政村命名为汤湖村,合并后的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原汤湖村村部,原汤湖村与马子凹村行政区域划入汤湖村。请你乡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行政村合并后续相关工作。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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