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01-3001-2022-00040
- 备注/文号:永政征告〔2022〕29号
- 发布机构:永政征告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3
- 有 效 性:
因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西北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需要,永定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凤城西北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永政征决〔2022〕1号),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
永定区凤城西北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永定一中龙岗巷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东至实验小学、南至九一大街、西至体育路、北至北门山。
三、房屋征收部门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工作部门
永定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电话:0597-5832437。
五、房屋征收实施班组
龙岩佳民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597-5932498(一期永定一中龙岗巷改造项目)。
六、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凤城西北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永政征决〔2022〕1号)。
七、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参照国有土地上的补偿方案施行。
八、签约期限
自该项目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签约,签约期限为三个月。
九、被征收人如不服《房屋征收决定书》(永政征决〔2022〕1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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