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00-02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永政办规〔2023〕1号
- 发布机构:永政办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1
- 有 效 性:
下洋镇、湖坑镇、高头镇、古竹乡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定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定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永定土楼5A旅游景区品牌形象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集中打击、严管重罚、严格问责”的要求,对土楼景区存在的占道经营、非法经营、非法营运、违章搭盖、违章建筑、违规设置广告、私拉乱接违章用电、乱堆乱放、放养畜禽(鸡、鸭、狗、马)、围追游客兜售物品、围追游客照相(或强制照相)、围追 (尾随)游客推销讲解业务、野导或讲解员变相导购等突出问题,逐一排查,逐一整治,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旅游景区。
二、整治范围
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辖的福建土楼客家民俗文化村景区(洪坑土楼群)、福建土楼王景区(高北土楼群)、初溪土楼群景区、南溪土楼景区和中川古村落景区,以及上述土楼景区周边。
三、整治期限
综合整治行动从2023年2月1日开始,到3月31日结束。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推进土楼景区综合整治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综合整治提升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整治,全面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彻底解决死灰复燃的问题。
四、组织保障
成立永定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吴文琴(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江信进(区文体和旅游局局长)
童章培(区政府办分管绩效效能负责人)
成 员:江茂青(区大督查办专职副主任)
卢基莹(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三级调研员)
江 燕(区委编办副主任)
王泉林(区委文明办二级主任科员)
黄广安(区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廖友河(区公安分局副政委)
邱香才(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伟旺(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雄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苏章鸿(区水利局副局长)
杨金礼(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俊翔(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戴贵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杜东升(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红星(区土楼管委会副主任)
李秋萍(永定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卢汉奎(永定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桂明(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陈 鹏(龙岩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副队长)
张树焜(下洋镇党委书记)
温永招(湖坑镇党委书记)
卢治文(高头镇党委书记)
江 櫼(古竹乡党委书记)
张开梅(区文旅集团董事长)
杨锦昌(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环境整治组、秩序整治组、交通整治组、宣传报道组、督查保障组、品质提升组等七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文体和旅游局
组 长:江信进(区文体和旅游局局长)、童章培(区政府办分管绩效效能负责人)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文明办,区文体和旅游局、土楼管委会、文旅集团等单位,各景区乡镇(下洋镇、湖坑镇、高头镇)。综合协调组挂靠区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文体和旅游局分管领导负责。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内对外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工作。
(2)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收集各组细化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做好阶段性整改督促工作。
(3)负责汇总各组需提请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分类报送相关区领导牵头研究解决。
(4)起草制定土楼景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
(5)负责整改材料汇编、整理和归档工作。
(6)负责统筹安排综合整治后勤保障工作。
2.环境整治组
牵头单位:下洋镇、湖坑镇、高头镇、古竹乡
组 长:张树焜(下洋镇党委书记)、温永招(湖坑镇党委书记)、卢治文(高头镇党委书记)、江櫼(古竹乡党委书记)
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民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土楼管委会、文物保护中心,永定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文旅集团、供电公司等单位,各景区乡镇(下洋镇、湖坑镇、高头镇)、古竹乡人民政府。环境整治组挂靠景区所在乡镇,日常工作由景区乡镇按属地管理牵头负责。
工作职责:
(1)规范整治景区楼院楼前屋后、公共场所、走廊、过道等存在的乱堆乱放、乱改乱挖、乱搭乱建、乱挂乱晒、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等破坏历史风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造成相关安全隐患的问题,依法拆除景区内及周边违规搭盖影响观瞻的各类构筑物。
(2)整治景区占用消防通道,违规使用明火等消防问题。
(3)治理景区及上游“一重山”水土流失以及散埋乱葬、河道垃圾、水质污染问题。
(4)严格畜禽禁养区管理规定,治理景区内村民养狗、养猪及散养放养鸡、鸭、鹅、牛、马等家禽家畜问题。
(5)摸排景区旅游及村民厕所存在问题,监督景区厕所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是否配齐等问题。
(6)进一步规范景区内外商铺标识标牌,统一商铺店招,整治乱搭乱改等问题。
(7)全面推动景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切实杜绝景区各类管理秩序问题死灰复燃的问题。
(8)保护游客数量较多的核心楼院参观安全,禁止游客登上振成楼、承启楼等二楼及以上楼层观景。
(9)及时清运景区垃圾。
3.秩序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文体和旅游局
组 长:李俊翔(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责任单位:永定公安分局、文体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土楼管委会,文旅集团等单位,各景区乡镇(下洋镇、湖坑镇、高头镇)。秩序整治组挂靠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由区文体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工作职责:
(1)整治土楼景区公路沿线和景区入口处追车拦客等违法行为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处土楼景区内无证讲解、野导等行为。
(2)严厉打击景区周边存在的引诱、胁迫、欺诈游客等各类不法行为。
(3)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优、缺斤少两、虚抬物价等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拉客宰客、欺诈游客、兜售强卖、摊点无序摆设等问题(特别是骑马照相、照片兜售强卖、以及景区主要楼院占道摆摊问题)。对擅自设置摊点涉嫌无证经营的,经多次劝导教育仍不撤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措施。
(4)整治讲解人员未按规定排队上导、未按规程讲解、绕道进店、重购物轻讲解等违规讲解问题。
(5)整治村民拉客登楼参观问题(重点整治振成楼、承启楼、侨福楼等景区主要楼院)。
4.交通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组 长:张雄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责任单位:各景区乡镇(下洋镇、湖坑镇、高头镇),区文体和旅游局、交通执法大队、公安交警大队、龙岩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景区乡镇公安派出所等单位。交通整治组挂靠区交通执法大队,日常工作由交通执法大队牵头负责。
工作职责:
(1)整治旅游公路沿线公路控制区范围内杂物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2)落实旅游公路及沿线路面(含绿化带、水沟)的维护和保洁工作。
(3)严厉打击景区周边非法营运和旅游公路上拦车揽客现象。
(4)旅游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未经许可的广告牌等清理工作。
5.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组 长:卢基莹(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三级调研员)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文旅集团营销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营造整治氛围、宣传报道等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舆论宣传氛围。
6.督查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大督查办
组 长:江茂青(区大督查办专职副主任)
责任单位:区大督查办、文明办,区文体和旅游局、土楼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对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并及时形成书面督
查报告。
(2)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发出督办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7.品质提升组
牵头单位:区文旅集团
组 长:张开梅(区文旅集团董事长)
责任单位:各景区乡镇(下洋镇、湖坑镇、高头镇),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土楼管委会、文物保护中心,文旅集团、土楼公司等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对景区及其周边与景观不协调的建筑、道路、河道、绿化、各类管道、标识标牌等进行改造提升。
五、时间安排
分为四个阶段,主要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日-2月4日)
1.对内对外宣传本次旅游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摸排汇总土楼景区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本工作组详细化工作方案,分片包区、责任到人、倒排工作进度。
2.各景区所在镇、村组织开展景区村民动员大会,土楼公司召开全体职工动员大会。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5日-2月28日)
1.按照《国家级5A景区评定标准评分细则》等相关要求制定整改问题细化方案。
2.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3.推进景区旅游秩序管理常态化,确保各类问题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1日-3月31日)
由综合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现场考评验收,对未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未在时限范围内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并要求限时整改,直至符合整改要求。
(四)长效监管阶段(4月1日—长期坚持)
推进土楼景区整治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巩固综合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凝聚思想共识。各相关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次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上抓紧抓实抓好,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结合“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抓好土楼景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通过召开景区村民、旅游从业人员大会,再动员、再部署,提高村民认识,充分发动群众力量扎实开展问题整改。
2.层层落实责任。要把此次旅游秩序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在岗在位,积极履职尽责,深入一线发现问题,沉在景区突破难点,站位群众推动落实,主动靠前指挥,真正担负起整改责任。各责任领导要经常性地督促检查景区整改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每周五汇总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综合协调组(区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人:卢溪文,联系电话:13850617875,传真号:0597-5937528)。
3.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借助景区内现有监控设施设备,结合景区安保力量及工作人员的空间上的合理分配,对景区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全时段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按照职责分工报至各责任领导及时解决。同时,各执法部门要对发现的职责范围内问题严肃处理,对经劝导仍肆意妄为的坚决依法打击。严格规范景区内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按规行驶;坚决打击整治野导,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打击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坚决打击乱拆乱建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两违”;全面加快新村建设,解决村民刚性住房需求,使群众全力支持综合整治和景区长效管理。
4.坚持疏堵结合。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有利于长远发展为原则,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查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制止力度,切实避免问题“反弹”。另一方面在不影响土楼保护、旅游安全和观瞻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并配备村民自营的小摊位,引导村民在指定的摊点合法经营;要加快推进土楼新村建设,解决土楼景区村民建房难的问题;要加大投入,按照永定土楼5A景区标识标牌规划标准,统一整治规范景区各类指示牌、店招、广告灯箱、遮阳伞(棚)等附属设施。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永定土楼景区存在问题整改清单
2.永定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系表
附件1
永定土楼景区存在问题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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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及建议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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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坑景区车辆限行政策执行难问题。洪坑土楼景区每天9:00至17:00实行交通管制,除应急车辆外,未经批准,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村民由土楼公司定时运行专用观光车负责接送。非限行时间,所有机动车辆进出景区限速20公里/小时。该政策执行难,村民车辆随意进出景区现象屡禁不止,不但给景区门票监管带来较大困难,也影响旅游秩序和游客体验感。 |
结合洪坑景区夜游项目等实际情况,梳理出台车辆限行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交通管制限行政策。将景区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交警监控平台,实现联网管理,发现违规违章现象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
永定交警 大队 |
湖坑镇 永定公安分局 (湖坑派出所) 交通运输局 (交通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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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占道摆摊经营和照相秩序混乱问题。部分已经租赁的参观楼院内和景区部分公共区域占道摆摊、私自摆摊设点、流动商贩兜售等问题屡禁不止;振成楼、承启楼周边照相秩序混乱,承启楼内无证经营照相点未能取缔,游客堆集在“天下第一楼”前照相,由此造成的围追兜售、强买强卖、辱骂游客问题较为严重,造成游客投诉和纠纷较多。 |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永定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高陂镇等23个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通告》(永政综﹝2022﹞127号)精神,由属地乡镇政府依据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第17、19等有关规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强化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常态化监督执法工作机制。 |
下洋镇 湖坑镇 高头镇 |
下洋镇 湖坑镇 高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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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辆非法营运问题。土楼景区各类车辆非法营运问题较为严重,存在超载和超速驾驶问题,安全隐患突出;洪坑景区振成楼外墙左右两侧、榕树下休息长廊、奎聚楼长廊和高北景区侨福楼外空地、服务中心对面公路沿线等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
明确景区非法运营载客监管职能部门,杜绝推诿扯皮问题,加大对非法运营载客行为的打击力度。 |
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 |
永定交警大队 下洋镇 湖坑镇 高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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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景区讲解乱象问题。野导、无证讲解员在高速出口、景区周边旅游公路沿线、停车场入口处公开拦车揽客、尾随追客扎堆等客问题突出。造成野导、无证讲解员纠缠游客、讲解质量差、私自压缩游览时间、诱导购物、恶意甩客等乱象丛生,严重影响土楼景区形象和游客口碑。 |
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行业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野导、无证讲解、拦车揽客、尾随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景区讲解秩序。 |
文体和旅游局 |
下洋镇 湖坑镇 高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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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突出问题。 1.家禽散养(放养)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在振成楼、光裕楼、庆云楼等门坪,乐翻天沿路至榕树下区域较为常见; 2.楼院内、外乱堆放杂物和生活用品问题较为严重,振成楼、奎聚楼、福裕楼、光裕楼、承启楼、庚庆楼、华庆楼等尤为突出,有碍观瞻和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3.违章搭盖问题较为严重,景区内部分村民使用彩钢瓦、广告布、雨披等对居住、经营区域进行违章搭建,严重影响世遗土楼风貌和有碍观瞻; 4.景区安全防护栏、绿化带等处随意晾晒衣物的现象屡禁不止; 5.景区楼院内电线、网络线、闭路线私拉乱接问题严重,有碍观瞻和存在安全隐患。 |
1.严格执行落实畜禽禁养区管理相关规定,在景区参观沿线、可视范围内禁止散、圈养家禽; 2.整合土楼景区相关行政管理、监督执法职能,切实强化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常态化的监督执法工作机制。 |
下洋镇 湖坑镇 高头镇 |
住建局 土楼管委会 供电公司 |
附件2
永定土楼景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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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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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相关单位于2月3日前将参与整治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区文体和旅游局(联系人:卢溪文,电话:13850617875,传真号:0597-5937528)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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