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5号)的有关规定,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1-04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相关部门、乡镇代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 位置:
01方案永定区湖坑镇六联村;
02方案永定区金砂乡西田村;
03方案永定区凤城街道书院社区;
04方案永定区凤城街道西北社区、西溪乡礼田村;
二、 用地面积:
01方案共62.9480公顷;
02方案共6.0296公顷;
03方案共6.0109公顷;
04方案共134.4986公顷;
三、 用地范围:
01方案位于永定区湖坑镇六联村,紧邻洪坑土楼民俗文化村,东邻高头乡,西接湖坑镇区;
02方案位于永定区金砂乡西田村,东接永定工业园区,北临永杭路;
02方案位于永定区凤城街道书院社区,北至南郊社区,南至古一村;
04方案位于永定区凤城街道西北社区、西溪乡礼田村,东接永定主城区,南至西北村,西至西田村和赤竹村;
四、 公示期限: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4日
五、 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郑维健
联系电话:0597-3011916
附件: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