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5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6-2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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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5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5号)的有关规定,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5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相关部门、乡镇代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振东村。

二、用地面积:41.1862公顷。

三、用地范围: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永定区培丰镇振东村上坑子自然村南侧,东、南方向均以林地为界,西至西气东输管线,北至209县道。

四、公示期限: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郑维健

联系电话:0597-3011916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5方案)(培丰镇循环经济产业园振东片区)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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