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调整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永教财〔2026〕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9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男生、女生公寓(8人间),收费标准为600元/生·学年。具体楼号及房间号如下:男生公寓6号楼,房间号为104-110、113-114、201-213共22间;女生公寓5号楼,房间号为110-112、114-115、201-202、205-215、307-312共24间;合计46间。
二、除上述46间男生、女生公寓(8人间)外,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6人间)公寓住宿费按原永发改价格〔2025〕3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依据(闽价费〔2012〕299号)规定的标准加收70元/生·学年(6人间)、50元/生·学年(8人间);没有安装空调的,不得收取空调费。
四、每套(间)学生宿舍安排居住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不得上浮。
五、学校按核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费用,除超额水电费之外,学校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对超出定额水电部分,学校可按超出部分实际费额对学生收取费用。
六、学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向区发改局、财政局报告学校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和年度收费情况。
七、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
八、本函自2026年春季入学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6年2月9日
附件
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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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栋 |
核定人数 |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
闽价费〔2012〕567号文规定的住宿条件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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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荣职业中专学校男生、女生公寓 |
8人间 |
600 |
第五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