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张明德、张冬秀
时间:2026-08-07 11:47

  张明德、张冬秀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永集建(2001)第115610号、永房权证高陂字第120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