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权责清单,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开发区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及《中共永定区委办公室 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21〕22号)规定,经区永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梳理,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商务局、工信科技局审核,经区政府同意,现依法明确永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41项,其中: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他权责事项25项。
权责清单各内设机构和责任岗位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主动作为,落实责任,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省、市、区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附件:永定工业园区权责事项清单(2026版)
永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