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7-17 23:37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8月5日至9月4日,龙岩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对永定公安分局党委开展巡察。2026年1月29日,龙岩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向永定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分局党委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政治责任,用最大力度、最快速度、最强深度落实整改任务,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分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平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线索核查组、检查督导组,实行实体化运作。2月4日,分局党委印发《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43个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承办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一问题一档案”管理机制。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委会、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听取整改进展,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压实层级责任,全程跟踪问效。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陈建平局长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整改事项,主动认领12个问题,示范带动全局上下狠抓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深入分管警种和挂钩派出所督导检查。针对巡察反馈四大方面17项主要问题43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主办)单位、责任单位、承办人和整改时限,做到巡察整改“人人有负责之事、事事有负责之人”。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牵头整改的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方案,按照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要求,实行挂图作战、销号作业,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转化。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与推进“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深度融合,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枪酒密”专项教育整顿、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锤炼作风、提升能力、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突出建章立制,强化长效常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分局党委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针对执法办案、涉案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扎实开展“查、改、立”工作。巡察整改期间,新修订制度5项,完善制度18项,进一步织密了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笼子。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巡察整改成果长效化、常态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上轮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没有开展回头看,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层级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两组”(即整改办、线索核查组、检查督导组) ,巡察反馈后,召开巡察整改党委专题会及工作推进会8次,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开展整改“回头看”。结合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枪酒密”专项教育整顿行动,对执法工作及“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社交圈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队伍纪律作风和执法公信力双提升。三是深化整改结果运用。将巡察问题整改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提拔任用重要依据,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常态化家访与定期警示教育,并推动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固化整改成果。

  2.“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不紧密

  (2)上轮巡察指出存在违规使用数字证书问题后,未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导致同类问题仍屡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发《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数字证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各单位负责人是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行“谁持有、谁负责”。组织各单位定时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民辅警规范合理使用数字证书意识。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将近几年民辅警违规使用数字证书被处理的案例整理编成《永定分局数字证书违规使用警示案例》,警醒、督促民辅警规范使用数字证书,以案示警,提升警示效果。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由情指中心牵头,联合督审、政工部门,对新申领数字证书人员进行岗前安全考试,未通过者不得配发证书;对上级通报或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及时点对点提醒约谈。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

  3.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公安工作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3)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质效差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打击整治。坚持“四专两合力”总体思路,持续深化“五级书记”抓反诈,以实施“三化三提”反诈工作法为牵引,抓实抓细宣防打击、预警劝阻等重点工作。二是抓好摸排管控劝返。持续开展劝逼返、防外流行动,根据国务院“131”机制办通报,自巡察反馈后,永定区涉诈人员打击管控工作已退出全国负向排名前20,未在通报之列。三是强化问责问效。进一步压实乡(镇)、村工作责任,对反诈工作较差乡镇予以挂牌督办,对存在问题乡镇及时制发工作提醒函、警示函,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提请相关部门进行问责问效。是深化教育宣传。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资源优势,全面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制发《永定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群众反诈识诈意识持续增强。

  (4)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再排查。制发《组织开展涉企收费及捐赠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局属各单位全面排查2022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收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费、协办费、捐赠等情况及其它收费情况,未发现其它涉企违规收费和捐赠情况。二是强化法治廉政教育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内容纳入2026年分局法制年度培训计划,并在法制培训会上重点学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提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识。三是严格监督。紧盯涉企收费、检查、办案等关键环节,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和明察暗访,未发现损害企业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

  (5)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深化案件复盘。对2023年以来涉及经济类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共排查涉企案件6起,自查问题8个、已全部整改,问责处理2人次。二是严打涉企违法犯罪。畅通涉企违法犯罪线上报案渠道,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流程,巡察反馈以来,主动走访摸排线索,核查线索,成功破获1起涉企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全额追赃挽损300余万元,警企协同效能显著提升。

  4.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有欠缺

  (6)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宗旨引领强督导将“人民公安为人民”要求细化为窗口服务规范、执法办案标准和基层走访要求,组织全警对照落实并纳入日常督察闭环管理。巡察反馈以来,开展督导检查70余次,发现重点人员台账不规范、走访不规范等问题并立即整改13处,以刚性要求推动宗旨意识落地见效。二是护校安园提质效构建“公安巡防+群防群治”护学模式,优化巡逻防控路线,整合驻校警务室、“护学岗”与校内值日力量,全覆盖开展护学勤务;联合区教育局修订法治副校长考核细则,指导各学校建立问题学生教育帮扶台账,实现校园防控与法治教育双推进,校园治安环境持续向好。重点群体严管控建立与教育、社区信息互通机制,动态摸排“在籍不在校”等重点学生,对重点对象建立“一生一档”,同步开展心理疏导与家访帮教。通过源头管控、精准干预,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打防并举护成长始终保持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托“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一次性完成询问、取证、心理疏导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同时组织“青春未爱”女子办案队深入重点学校开展“一校一策、对症下药”法治宣讲,做到严打震慑与温情保护并重,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导问责。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问责,在全局通报,并将该案例作为对全体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再警示、再教育的反面典型。二是深化宗旨意识教育。结合分局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常态化思想专题学习,组织局属各单位再次学习“首接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引导民辅警增强服务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完善诉求响应机制。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响应机制,推行“首接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明确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反馈流程和时限,确保群众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5.破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难点堵点力度不足

  (8)如何在新考评机制下提高公安工作质效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分局质效监测工作晾晒群,各办案警种每天在群内晾晒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日通报、周分析、月总结”,针对质效进展不明显的所队进行通报,有效激发各办案单位“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加强问题复盘整改。法制部门对全量警情、案件、涉案财物实行“日巡查、周提示、月通报”机制,每季度开展问题整改抽查复核,提升执法办案问题查纠整改质效。

  (9)激发警担当作为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纳入每周政治学习,进一步引导民辅警昂扬向上、踔厉奋发、奋勇争先、担当作为。二是加强典型培树。积极向上级推报和培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老黄牛”事迹,通过“永定警方”外宣先进典型,持续在典型培树上引领力量。强化激励表彰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民辅警第一时间制发表扬通报,给予表彰奖励、送奖上门,进一步激发民警担当作为。

  6.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改革要求打折扣

  (10)打击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不凸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培训。将《公安部关于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公安部2025版)》等相关规定纳入2026年分局法制培训年度计划,并在法制培训会上重点学习,让机关各警种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切实为基层减负。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机关警种办案情况开展日常督导,成立刑事案件审核中队,对责任片区刑事案件进行统一审核与管理,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评查制度。三是强化积分制运用。修订完善《永定分局执法办案积分制办法》,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强绩效管理运用,将执法办案积分作为衡量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工作绩效的主要标尺,及公务员考核、干部使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1)派出所承办公安部明令禁止的“负面清单”案件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考核规范。对“龙威”系列行动和“五亮五比”活动各警种下达任务进行前置合规性审查,严禁机关警种向派出所摊派“负面清单”案件任务,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考核。强化执法监督。法制大队对刑事案件从严审核,对派出所呈报的“负面清单”案件一律不予审批,并建立常态化的案件抽查制度。三是完善倒查机制完善修订《2026年度分局法制业务评查方案》,将“负面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纳入2026年执法质量考评,明确“派出所不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规定”。

  (12)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业务能力建设。围绕特定对象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帮助社区民警精准掌握特定对象管控的规范流程与访查技巧,从源头上减少违规问题发生。每周制发工作提醒单,强化点对点帮扶送教,切实提升基层管控质效。二是构建闭环督导机制。推行“日抽查、周通报、月复盘”督导模式,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责令派出所限期整改,形成“发现-推送-整改-复核-销号”的管理闭环,实现从数据录入到任务完成的全程跟踪,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三是健全联动问责体系。建立“基管中心发现问题线索—督审部门核查认定—纪检部门依规问责”的联动工作机制。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导致数据失真、失管漏管或产生不良后果的,一律上查一级,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7.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短板

  (13)集体议案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面排查。制发《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未经集体议案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2023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杜绝发生应当议案未议案的情形。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坚持立行立改,完善修订《永定分局集体议案制度》,明确议案的范围,规范议案的流程,明晰议案各环节的责任,提高集体议案质量。

  (14)执法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督。制发《执法工作“日巡查、周会商、月通报”机制》,巡察反馈以来,共发出执法工作日研判报告70次,通报问题272个、已整改问题272个,周调度8次,月通报2次,执法质量得到有力提升。二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检察、法院、司法等单位沟通对接,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召开2026年首次刑事工作交流会商会,讨论案件取证标准和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确保疑难案件检法提前介入,案件侦办稳步有序。三是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反馈的执法质量问题,逐一开展核查,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追责问责,以严的总基调筑牢执法质量安全关。

  (15)执行法律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制发《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案件久拖不结问题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延伸排查范围,全面排查2022年至今的法律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案件,切实将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未结案件执行。建立未执行法律决定及罚款清缴动态台账,对未执行行政拘留人员,联合办案单位上门催告;对逃避执行人员启动跨区域协作机制;对逾期未缴人员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催告;对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及时整理案卷材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相关信息推送信用平台,强化联合惩戒。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完善修订《2026年度分局法制业务评查方案》,将行政决定执行情况与久拖不决案件办结情况纳入2026年度执法质量考评,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6)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党委会专题研究并重新调整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既抓分管工作也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严把材料会前审核关。制定文件材料由情指中心(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局党委书记终审的工作机制。2026年以来,局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述责述廉等材料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材料严谨规范,以制度刚性压实管党治警责任。三是强化专项督查常态开展。 始终强化各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注重对分管部门、挂钩派出所理论学习、阵地管理、问题排查、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检查,坚决杜绝发生违反意识形态的情况。

  (17)执行“211”“六个纳入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分局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情况专题汇报,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二是稳固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底线思维,始终保持“意识形态无小事”的警惕心和敏锐性,持续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落实7*24小时网上巡查机制,全面细致动态摸排涉永涉警涉稳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妥善处置易发生舆情的案事件。

  (18)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整合发布平台。注销“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所有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已全部统一归口至“永定警方”微信公众号运营,实现审核流程、发布口径、对外发声源头统一,平台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健全完善审核机制。细化优化“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全流程闭环审核,线上简单审核、跳环节审核等问题已全面整改,审核质效显著提升,巡察反馈以来,“永定警方”微信公众号文章发布均按规范审核。三是常态推进业务培训。将信息发布规范、审核制度纳入每周政工政治例会固定学习内容,定期梳理汇总公安信息发布常见表述错误、审核风险易错点,常态化组织业务交流研讨与实操练兵,持续提升政治素养、文字撰写水平及审核把关能力,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稳步增强。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

  (19)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分局党委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通过定期召开专题部署会、听取汇报、领导批示、专班联席会议等机制,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全力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打击整治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严打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成功侦破一批刑事案件,打掉恶势力组织及非法屠宰窝点,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一批问题线索,多名涉案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0)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建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强化党性教育、忠诚教育,进一步铸牢全警忠诚警魂。二是压实纪律教育。结合全区公安机关“枪酒密”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顿等行动,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纪律作风提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辅警的守纪意识和红线意识。三是强化队伍管理通过常态化开展思想动态摸排、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摸排了解队伍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内外监督力量,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监督,通过常态摸排与内外监督协同发力,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清零,筑牢队伍思想安全防线。

  (21)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教育工作,2025年9月以来,共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理论专题学习6次、悬挂或播放宣传标语42条、在“永定警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9次,发送提醒短信68条,组织34个单位786名民辅警开展自查自纠并再次签订承诺书。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在全局范围内每季度开展自检自查,分局督审大队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前将分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统计表报送区委政法委及市局督察审计支队。2025年9月以来,督审大队检查基层所队落实“三个规定”8次,均能够如实填报。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巡察反馈以来,未发生民辅警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的案事件。 

  10.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实

  (22)监督执纪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执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处理民辅警2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8人、第二种形态7人,以严的总基调倒逼工作责任压实到位。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开展全区公安机关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暨廉政知识测试,对中层领导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纪法知识测试。组织党员民辅警观看《八小时之外》《铁规矩硬杠杠》等警示教育片,组织中层领导观看市纪委警示教育片《不断擦亮廉洁龙岩金色名片》,进一步铸牢反腐倡廉意识。全面排查整改。制定《关于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机制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评估机制的工作方案》,对2021年以来已办结处分案件逐案核查影响期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错算问题立行立改,坚决杜绝发生影响期核算错误的情况。

  (23)做好案后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治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枪酒密”专项教育整顿,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枪酒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汇编》,重温《公安机关预防监管民警违法违纪的相关规定》《监所安全管理纪律要求》,全体民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系统排查制度漏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监所日常管理的监察建议》,组织法制、督审等部门评估制度执行情况,修订完善《龙岩市永定区看守所内控管理制度》等制度,对苗头性问题主动约谈提醒,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43人次,坚决堵塞执法漏洞。三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制定《关于建立违纪违法问题信息通报机制的工作方案》,将监控接入督审部门实行网上巡查,通过制度规范与网上巡查深度融合,织密监督网络,提升违纪违法线索发现处置效能。

  1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

  (24)公车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教育学习。组织全局民辅警、职工、文职干部认真学习《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修订)》《关于加强全区应急特种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车辆管理相关制度,切实提升全警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警车意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执法执勤用车监督力度,2026年以来,通过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6个,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问题6个。三是严格制度刚性约束。制定《驾驶员管理规定》,完善《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修订)》,明确警车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等要求,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警车管理责任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2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接待函管理。参照《龙岩市公安局公务接待函管理办法(试行)》,依托OA系统实行《接待函》开具全流程线上操作,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确保公务接待函全程留痕、可追溯。是强化内部监督。组织分局情指中心(办公室)、警务保障室、督审大队定期对公务接待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监督。2026年以来,分局共出具公函11份,均按规范填写具体工作事项,行程、人数、姓名等内容,并严格落实“一事一函”。三是严格按章办事。财务审核报销公务接待经费时严格按“事前审批(有函)、事中标准(用餐人数、金额)、事后报销(财务票据、公函、接待清单三单合一)”的章程审批与控制。

  12.涉案财物管理混乱

  (26)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对现行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统一管理标准与责任部门,并严格按照新制度对涉案财物管理进行规范管理。二是修订完善制度针对制度不健全问题,对执法类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修订完善执法办案积分制、法制员考核办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财物管理制度、物证室管理制度、派出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11项制度文件,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

  (27)违规扣押暂扣款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问题。对反馈违规扣押暂扣款问题进行核查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开展全面排查。针对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对分局2023年以来的扣押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未新增发现违规扣押暂扣款情况。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围绕新修订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规范、群众工作方法等内容,组织民辅警参加“法治大讲堂”和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辅警执法办案能力。

  (28)保证金、暂扣款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历史挂账。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历史挂账款项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清理。目前,保证金已全部整改到位;暂扣款大部分已完成清理,剩余部分将依法依规上缴国库。二是加强法规业务培训。组织办案民警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程等培训6次,确保培训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健全制度明晰职责。完善《永定分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明确法制、警保、督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将款项管理纳入常态化监督检查与审计重点;巡察以来开展监督检查5次,针对材料不齐、处理不及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保证金暂扣款的处置操作规范,同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29)入库财物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强化对涉案财物管理网上常态化巡查和实地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在《执法工作日研判报告》进行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2026年以来,共发现问题10个,其中涉及场所1个、涉案财物未及时入出库9个,均已按期整改。二是加强法规业务培训。组织民警学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涉案物品管理若干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涉案财物管理操作流程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规范使用、管理涉案财物的意识与水平。

  13.执行财经规和规章不严格

  (30)资产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上缴资金。安排专人开展梳理、上缴工作,已完成车辆拍卖款、报废汽车款上缴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分局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资产处置收入上缴的政策要求、操作流程、时间限制等内容,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三是规范工作开展。安排专人对资产处置收入进行认真梳理并及时完成上缴国库工作,经梳理,未发现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国库情况。

  (31)超预算范围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组织分局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意识;强调“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凡是重大支出一律经党委审议、科学决策。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超预算支出问题,组织分局财务人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所有支出严格在预算框架内执行,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14.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32)招标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复盘总结。召开复盘总结会,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反馈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按要求整改巡察反馈相关招标问题。二是排查廉政风险。2026年以来,组织民辅警排查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管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出5个潜在风险,制定5条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组织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学习《龙岩市永定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树立依法依规依程序招投标意识,进一步提高识别业务合规风险的专业素养。

  (33)合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追回多付货款。针对多支付货款问题,主动加强与供货商沟通协调,已成功追回大部分款项。剩余部分货款将持续跟进款项进度,确保余款按期到位。二是建章立制规范采购管理。修订《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规定》,规范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各环节,规范合同管理问题。

  (34)项目验收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整改。针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中的设备验收资料缺失问题,已组织相关部门重新核查并完成验收。针对湖坑区域联合派出所改善提升工程验收手续不完善、相关方参与不全等问题,已会同属地镇政府召集设计、施工等单位,重新审查材料并严格按规范完善各项手续,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开展摸排自查。对项目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汲取经验教训。对2026年以来2个竣工验收项目开展摸排自查,经自查未再发现问题。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5.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35)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责任意识。党委书记认真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巡察反馈以来,专题听取分局党建工作情况汇报3次,组织召开分局2025年度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会议、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研究制定2026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安排专人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制定会议方案、明确学习主题,确保制度落到实处。2026年以来,分局党委会议已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12次。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每周政治学习,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论述摘编》,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补钙,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6)党建品牌创建思路不宽、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力度。持续擦亮“党员何松工作室”“党员李建平工作室”等老品牌,成功培育“姜焕兴红蓝攻防工作室”“青春未爱”女子办案队、龙湖生态警务联动中心,打造“永警·智围”警务品牌、创新建设“五键一书”智能应用等新典型,形成了百花齐放党建示范新格局,2026年以来,省、市领导多次深入永定分局开展调研,工作成效受到高度肯定和评价。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在“龙威”系列行动、扫黑除恶、反电诈等硬仗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锤炼过硬队伍。2026年第一季度,全区刑事案件破案率全市第二,同比上升13%,有力维护了辖区安定稳定。三是亮化党建先进典型培塑。构建媒体宣传矩阵,深度挖掘民警闪光事迹,讲好永定警察故事,有效提升公安队伍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展现新时代公安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2026年6月,公安分局一个党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一名民警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3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2026年2月27日已召开2025年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会前的学习、谈心谈话活动,组织开展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取得预期成效。党委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第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全体党员讲授关于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二是挂钩支部调整到位。及时调整领导挂钩党支部工作分工,明确挂钩任务,齐心协力抓好党建各项工作落实。

       16.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38)对党支部全过程指导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支部名称。积极与区直机关党工委沟通、汇报,经党委会研究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现已按顺序编成一至九支部,确保各支部工作稳步开展;二是优化支部党小组设置。经分局党委的研究,现已对7个党小组进行优化,将职能相近的党支部予以整合调整,更好发挥党支部职能部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主动为挂钩支部上党课。分局实行领导挂钩党支部制度,每年至少为挂钩党支部上一堂党课。巡察反馈以来,各挂钩领导已分别为党支部上专题党课1次。

  (39)“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问题整改。已组织相关支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强化调阅检查。巡察反馈以来,已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工作情况调阅检查2次,并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支部立即整改,确保规范完整记录。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机关党委强化统筹协调,组织新任的党务干部,对永定公安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关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簿>规范记录指南》加强学习,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

  17.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40人岗编不一致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立行立改。2025年8月,分局已初步摸排人岗编不一致情况,建立清单底册,2025年11月已完成第一批一般干部转隶,共转隶90人。二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分局全体党委委员、政工室全体干部集中重温学习《关于加强区乡单位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从本系统调度使用警力政策口径》等上级文件精神,强调上级相关抽调规定,要求经办人员应定期梳理排查违规抽借调基层警力、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后续跟踪督促等工作。是完善抽调规定。修订完善《全区公安机关警力抽调规定》,要求警种部门应坚持非必要不抽、少抽、短抽基层警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抽调使用的数量和频次,进一步明确抽调警力的范畴、期限和流程。

  (41部分股级干部长期未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摸排底数逐步调整。2026年以来,分局共新提任股级干部28人,全局87名股级干部已于2026年2月转任或免职;二是加强制度政策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调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调整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三是建立“三色”预警机制。认真梳理分局股级人员信息,实行三色层级化管理,分别为:在本岗位任职4年及以下的标为绿色、5-8年的标为蓝色、9-10年的标为红色,定期滚动监测临界线人员,及时上报上级组织并适时调整交流。

  (42职级晋升激励作用发挥不充分,择优导向不够鲜明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职级晋升机制。根据队伍及工作实际,经分局党委研究,修订完善《民警积分制职级晋升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积分制制度开展职级晋升工作。二是强化事前审核制度。对拟晋升人员进一步强化事前审核把关,多方位、全方面征求纪委、公检法等部门意见建议,对已经有风险隐患苗头或线索移送的人员,一律不予纳入晋升名单。在2026年2月开展的职级晋升中,分局全方位征求纪检、法院等部门意见建议,因受纪律处分或正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一律不予晋升。三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对新晋升人员坚持“阵地前移、教育前置、纪律前挺”要求,常态化组织深入学习党规党纪、《政务处分法》等法规制度,先后将《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纳入每周政治夜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学习。2026年1-4月,先后组织28名新提任股级干部、44名职级晋升人员进行岗前廉政谈话,确保新提任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党组织覆盖有盲区

  整改落实情况:为严格落实党员管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分局机关党委于2026年3月2日将28名辅警党员组织关系未纳入机关各支部统一管理名单文传至相关支部,要求将辅警党员关系转接至相关支部统一管理,各支部均开展落实。2026年3月31日、4月2日,分局机关党委将辅警党员未转接实际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请求上级党组织给予指导整改此项工作。5月9日再次专题召开了整改推进会,会议要求结合辅警实际情况,阶段性接收辅警的党组织关系。巡察整改以来,已离职1名、转接17名,剩余10名未转接,转接率达60.7%。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教育管理落地。压实“党委统筹、支部落实、专人跟进”整改责任,各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将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规范管理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支部党建质效监测,杜绝整改流于形式、敷衍整改。二是限期规范转接,理顺隶属组织关系。明确组织关系转接硬性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督促未规范转接辅警党员限期到原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分局机关党委指定专人对接,确保完成所有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实现机关党建对民辅警党员全覆盖、无死角管理。三是加强对上沟通,结合实际有序机关党委将主动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的请示汇报,结合当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际,针对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照工作平稳衔接、程序规范严谨的原则,阶段性推迟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待换届选举工作全部完成后,第一时间落实未完成的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辅警党员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入机关党委统一管理。

  整改时限:2026年9月底前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龙岩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二组巡察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党委期间,共向永定公安分局移交信访件13件。分局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均已办结。向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2条、已核查2条,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形态处理2人次。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分局党委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将保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建警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和公安工作的部署要求,引导全警铸牢忠诚警魂,确保公安队伍始终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

  二是持续抓实问题清零对已完成整改的42个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逐项核验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需要持续整改的1个任务,建立台账、挂账督办,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节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克服“过关”思想,确保所有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健全制度链条。紧盯巡察发现的队伍管理、执法办案、内部管理等薄弱环节,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推动修订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规范。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格局。

  四是持续放大整改效应。把巡察整改与维护安全稳定、深化警务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实际成效,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定贡献公安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7-5833260;通信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南路1号;邮政编码:364100;电子邮箱:ydxgaj@126.com。

  中共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