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7-13 10:3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区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6年1月以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6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定期研究、常态调度,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强化担当,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8个问题,照单全收,逐一分析研究,制定了《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104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扛牢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整改事项亲自督办,督促整改工作见行见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情形,坚持严的基调,依规依纪开展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共问责8人,其中:责令检查2人,约谈3人,提醒谈话3人。

  (三)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针对巡察反馈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剖析“病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发挥巡察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整改期间,相继制定或修订完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细则、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档案管理三合一制度等5项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编印《办事指南》,做到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各类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提升整改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组织学习。1月29日,在主任办公会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学习领会什么是“第一议题”制度、怎样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严格抓好落实。2026年以来,共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10次、工作例会6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6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2.关于理论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月20日,在巡察整改工作第二次专题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1月29日,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月27日,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月11日,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并提出贯彻意见;7月2日,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摘编。同时,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主任办公会、工作例会、支部党员大会等会议上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二是参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阵地管理方式开展理论学习。2026年以来,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3次。三是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区委2026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结合我办实际,7月2日制定印发《区委编办2026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龙永编办〔2026〕37号)。

  3.关于推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落地见效有欠缺。在强化履职事项清单落实监督工作中,未跟踪督促到位,仍有部分区直单位将收回事项交办至乡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成全面梳理核查。核查2025年度永定区绩效考评指标,对已收回的考核指标“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完成率”仍列为区对乡镇(街道)绩效考评指标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至区绩效中心,经区绩效中心协调,相关单位已取消该指标对乡镇(街道)的考核。2025年8月13日,区绩效中心已重新印发《2025年度龙岩市永定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永效综〔2025〕2号)。二是推动清单落地见效。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相关部署要求,今年以来累计印发工作提示5份,层层推导压力,推动清单落地;设立凤城、高陂、湖雷、湖坑4个乡镇(街道)观察点,选聘19名观察员,每季度常态化收集反馈清单执行成效;按上级部署开展实地调研,起草《龙岩市永定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调整方案(送审稿)》,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现已按程序报省、市编办审核备案;同步健全基层治理配套制度,经征求部门意见后,起草《关于健全完善“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群众诉求工作机制的通知(送审稿)》,待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后以区政府办的名义印发实施;6月底联合区委巡办印发《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与巡察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的通知》(龙永编办〔2026〕34号),推动清单落地见效;依托培训强化业务传导,于6月11日办分管领导在2026年永定区组织人事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上进行履职事项清单专题授课。同时,会同区司法局对永定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中的赋权执法事项开展评估论证,以区政府名义印发《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永定区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永政规〔2026〕2号),厘清基层执法权责边界,收回不适宜基层承接的事项,其中高陂镇收回156项,城郊镇、坎市镇各收回46项,其余乡镇各收回40项,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

  4.关于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有差距。优化区级执法队伍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理顺自然资源、林业领域的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区政府印发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及运行方案》(永政办〔2025〕12号),统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执法力量,切实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效率。二是建立协同配合机制。2025年5月底前,指导督促民政、住建等17个部门制定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协同配合机制的办法措施,并于今年4月底,根据《中共永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报送〈省委依法治区办对龙岩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永定分解清单〉的通知》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已制定的行业部门与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评估报告报送我办备案。

  5.关于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有差距。统筹指导执法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执证考试。2026年以来,区司法局组织区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等8个区直部门及岐岭、湖山、培丰等12个乡镇在编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共发放执法证件389本。二是开展执法培训。由区司法局牵头开展执法培训,按“每年不少于4次”的要求组织业务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相关培训及测试9场,参训人员共700余人。三是充实执法力量。3月5日,区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我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其中2名用于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并已提醒乡镇在设岗时尽量设置法学类专业。4月底,区委编委研究同意使用乡镇综合执法大队11名事业编制,用于安置退役士兵及退出消防员。

  6.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短板。备案性审查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强化法治思维。1月20日,在巡察整改工作第二次专题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央编办法规制度制定实施和备案办法》等党内法规。二是按时备案,压实工作责任。自巡察以来,我办共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2件,已按时备案1件,正在备案1件。三是专项清理,加强动态管理。3月5日起,组织全办各股室(单位)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编委、编办名义印发的15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并逐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我区实际情况提出清理意见,共废止规范性文件86件。

  7.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短板。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平台应用。2025年7月运用“闽执法”平台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共检查16家单位;今年5月初完成202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共检查15家单位,检查结果均实时录入“闽执法”平台,平台办案数共31件。二是强化学习培训。1月12日,组织本办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学习;1月20日,在巡察整改工作第二次专题会上组织学习《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月4日、3月26日,共组织3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线上测试随机抽考;4月1日,组织参加区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培训;6月1日起,组织参加“龙岩市2026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网络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全办执法人员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8.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短板。落实“编制就是法制”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督促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三定”规定任免股级干部,2025年12月19日区农业农村局违规任免的股级人员已重新调整。二是举一反三,牵头起草并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并报送相关台账的通知》,对现有股级干部的任免、配备、管理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于4-5月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情况联合开展调研,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推动全区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9.关于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作用欠佳。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领域需求的动态跟踪和深度调研不够,部分编制资源未能优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优化编制资源配置。2月2日,办分管领导带队前往工业园区管委会调研文秀数字产业园办园情况及人员在编在岗情况,摸清实际所需编制数,提出编制优化及人员分流建议,经3月5日区委编委会议审定,以区委编办名义印发《关于调整永定工业园区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龙永编办〔2026〕16号)。二是保障民生领域需求。依标测算2025~2026学年度教育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数和行政区划调整后23个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并调整“县域医共体编制周转池”编制数,保障教育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编制需求。三是优化乡镇(街道)编制资源。在西溪乡撤乡并入凤城街道后建立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周转池,用于保障工作任务重的乡镇用编需求。

  10.关于统筹机构、职能调整协同不到位。对机构调整“撤一建一”政策的系统性把握不足,未充分履行统筹机构设置职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统筹机构设置。2025年6月25日印发《关于同意龙岩市永定区文秀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龙永编办〔2025〕36号),将龙岩市永定区文秀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相当正科级机构规格降为股级。按照“撤一建一”原则,使用区文秀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原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机构限额,将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升格为相当副科级。全力推进区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升格为相当正科级,办领导多次前往市委编办沟通协调相关事宜,后续将持续推进。二是及时调整职能。对“统筹机构、职能调整协同不到位”问题进行自查,举一反三,厘清新业态相关党建工作职责,组织人员前往区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研,提出相关党建工作职责调整意见,经3月5日区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关于在区交通运输局“三定”规定中增加行业党建工作有关职责的通知》(龙永编办〔2026〕19号)、《关于在区市场监管局“三定”规定中增加行业党建工作有关职责的通知》(龙永编办〔2026〕20号),明晰道路运输领域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以及网约配送员相关新业态群体党建工作职责。

  11.关于统筹机构、职能调整协同不到位。权责清单调整审核工作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审核区林业局的权责清单,修改完善后重新印发。二是举一反三审核区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对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存在的问题修改调整后重新印发。三是编印《办事指南》,其中对权责清单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审核标准进行明确,压实部门审核责任,共同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2.关于编制管理和统计工作有漏洞。用编程序执行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全面梳理“办理使用编制事项”等13个方面机构编制业务的办理流程,汇编形成《办事指南》发至全区各单位,进一步明晰用编程序等。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不定期发布工作提示,如,2025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及政府购买服务年度审核工作的提示函》,提醒各单位做好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及政府购买年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4-5月份开展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情况调研,对用编程序是否规范同步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四是加强统计工作。结合季度、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定期更新编制系统信息,并加强对各单位机构编制信息统计工作指导。

  13.关于编制管理和统计工作有漏洞。股级任命程序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月20日,在巡察整改工作第二次专题会上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组干〔2025〕53号),要求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将职数审核作为股级任命的前置条件,坚决杜绝职数申请与任命研究同步进行的违规行为,确保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

  14.关于编制管理和统计工作有漏洞。履行股级职数使用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股级职数底数不清,数据不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牵头起草并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印发《关于开展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并报送相关台账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规范建立股级干部管理台账并报送我办审核汇总。二是结合4-5月份开展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情况调研,对股级职数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全区股级干部台账并做好审核更新,有效避免管理漏洞。

  15.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欠缺。业务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监督和指导,对已撤销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情况跟进管理。2025年10月以来共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7家,其中区职工学校已于2025年10月23日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加强股室联动和信息共享,结合1-3月份开展的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单位实际信息和法人证书上的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提醒整改,坚持“先变更后年报”。2025年10月以来共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25家,其中岐岭林业站已于2025年10月31日办理变更登记。三是结合202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提醒、督促整改。至目前,6家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16.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欠缺。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台账。已于1月份建立《2026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临期台账》《2026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临期台账》,提醒并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办理证书到期换领业务。2026年以来共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延期3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延期4家。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微信群发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换领等政策要求和工作提示,并在业务办理时开展面对面宣传,强调证书废止对单位造成的不良影响,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对法人证书到期换领的知晓率和重视度。

  1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思想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1月29日,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于5月份开展2026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观看保密科普微纪录片,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在主任办公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强化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二是严格落实保密规定。1月15日,我办向区委报告2025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严格按保密规定定密,按要求编发文号和签发人。

  1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专题汇报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每年度应向区委作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的工作要求,我办于1月15日向区委报告2025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下一步,我办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按时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1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六个纳入”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月27日,在巡察整改工作第四次专题会上组织学习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2025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报告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单独进行阐述。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月27日,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下一步,我办将压紧压实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抓好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党建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同频共振、走深走实。

  2.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3月份组织各股室(单位)再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对照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权力运行等环节进行重点排查,目前已排查股室风险点37个、个人风险点21个。根据排查情况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廉政风险意识,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3.关于专项监督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重点内容,对区委编办开展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3个,已向区委编办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同时,建议区委编办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管理,优化出差审批表格,完善公务出差审批流程,着力健全内控机制。2026年以来,通过参加主任办公会议提出监督意见2条,指导协助修订完善《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以制度固化监督成效,做实做细常态化专项监督。

  4.关于监督执纪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梳理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建立“四种形态”运用台账并动态更新,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刚性。加大正反典型教育,督促区委编办及时学习正反面典型事例,组织干部职工前往廉政警示教育点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

  5.关于违规要求乡镇成立议事机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1月29日,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21号),严明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确保全员吃透政策要求,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举一反三,自1月30日起开展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滥挂牌”问题整治工作“回头看”,组织人员实地查看,未发现有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违规设立议事协调机构。

  6.关于清理规范机构挂牌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组织人员前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机构挂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二是举一反三。自1月30日起开展清理规范“滥挂牌”问题整治工作“回头看”,现场摘除7块不规范挂牌。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政策宣传,明确如需加挂牌子或上级部门要求挂牌的须提前报区委编办审核。3月9日,我办再次印发专项工作提醒,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全面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巩固挂牌清理整治成效。

  7.关于协调部门与乡镇间管理权责事项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4月底,我办已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城街道对接,进一步梳理职责分工表。6月,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再次梳理凤城街道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分工,起草《龙岩市永定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调整方案(送审稿)》,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现已按程序报省、市编办审核备案。二是举一反三,于2025年11月6日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龙岩市永定区乡镇(街道)与区级部门收回事项衔接机制的通知》(龙永编办〔2025〕64号),推进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工作衔接;指导督促民政、住建等17个部门制定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协同配合机制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评估报告报我办备案。

  8.关于费用报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月3日,在巡察整改工作第三次专题会上组织学习《龙岩市永定区区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永财行〔2019〕6号)及本部门2025年7月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流程,对要件不全、不符合规定的报销申请一律予以退回,严防报销审批手续不全等情况发生。

  9.关于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加强财经制度学习的同时,组织对近期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进行清查,对相关人员未签字的凭证逐一核实,并完善签字手续,确保每一笔报销都程序合规、要件齐全。经查,发现差旅费出差人漏签字问题1个,公务接待审批单分管领导漏签字问题1个,均已完成整改。

  10.关于工会会费收取不规范。2021年以来未按月收取职工个人工会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月收取工会会费,从2026年1月起,每月从国库统发工资中代扣职工个人工会会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依法依规”原则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政治意识。2月27日,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的刚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完善议事规则。3月5日,制定印发《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龙永编办〔2026〕18号),规范议事程序,确保依法依规。

  2.关于重大事项研究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从2025年11月以来,我办共召开主任办公会14次,对涉及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有按规定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规范会议记录,体现议题讨论、表决情况。

  3.关于会前材料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上会议题审核,由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对会议议题进行严格审核后报送综合股汇总,综合股对收集的议题进行复审后呈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二是建立主任办公会会议议题台账,详细记录议题内容、报送股室(单位)、报送人、报送时间、分管领导意见、主要领导意见以及办理状态等信息,避免再次出现重复研究的问题。

  4.关于干部担当不足。存在“新官不理旧账”、交接不顺畅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立即做好党建和意识形态的工作交接情况核查,明确交接清单和责任主体,目前已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和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学习。1月20日,在主任办公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并开展研讨交流发言;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照“新官不理旧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体推进“学查改”,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担当作为的具体行动。

  5.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月13日,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会议记录相关工作技巧。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主任办公会、工作例会及支部相关会议的记录。三是不定期对会议方案和会议记录进行比对核查,重点核查漏记、错记,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确保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6.关于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对各股室(单位)材料中出现地名表述错误等类似问题进行排查,共清理问题材料7份,已完成修改。二是强化学习。2月13日,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文稿校对相关工作技巧。安排人员参加全区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提升文字处理能力和审核把关水平。三是严格审核。树立“文经我手必细核”的意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文字材料的撰写和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纰漏,提高文字材料质量。

  7.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月13日,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及档案整理相关工作技巧。二是3月,对2021年以来的档案材料组织开展自查,对归档材料缺漏、目录文件名称错误、不完整的问题进行整改,共重新制作并替换档案目录17份、补充档案材料5份、重新装档5本。三是7月2日,制定印发《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龙永编办〔2026〕35号),提升我办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完成2025年度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共装订档案13本。

  8.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2月27日,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认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和意义。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制度。根据《中共永定区纪委 中共永定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5年度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永委组综〔2026〕1号),我办于2月13日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等,确保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9.关于组织生活会流程缩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中共永定区纪委 中共永定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5年度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永委组综〔2026〕1号)要求,我办于3月11日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共谈心谈话6人次,并在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1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3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务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要求党务干部认真研读发展党员操作手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

  1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3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准确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操作规范。

  12.关于日常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考勤管理。自2月起,取消钉钉远程打卡,实行现场刷脸签到;实行考勤情况月公示月通报,已在本办政务公开栏公示5期,在工作例会上通报5次,同时,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出勤情况、工作效率与年度考核、绩效考评、评优评先挂钩,已于1月29日重新修订《中共永定区委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龙永编办〔2026〕18号),将工作效率、出勤情况纳入考核的共性指标。

  13.关于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方面,2月27日,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永委组干〔2025〕92号)和《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区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录用公务员“青苗培优”骨干锻造三年培养计划的意见》(永委组干〔2025〕55号);1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榜样10》专题节目。二是培养锻炼方面,安排年轻干部在本办重要岗位任负责人,参与部门重点中心工作;选派1名年轻干部参加2025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年度考核、2026年乡镇换届考察;安排年轻干部参加永定区青年干部论坛及各类培训7期;5月15日,组织开展“精编赋能 青干笃行”青年干部专题活动,3位青年干部围绕“岗位认知、近期收获、现存困惑、笃行计划”四个方面进行逐一交流发言,搭建青年干部交流学习、共促成长的平台。三是关心关爱方面,我办2名年轻干部2025年度考核被定为“优秀”等次;在2025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年度考核中,推荐2名优秀年轻干部为副科后备干部;1名年轻干部被区委表彰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

  14.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月29日,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永定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永委组干〔2021〕78 号),并重新修订印发《中共永定区委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龙永编办〔2026〕18号);严格按程序开展2026年第一、二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按不超过40%的比例上报“好”等次人员。

  15.关于部分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月27日,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按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会议记录。

  16.关于个别批次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月20日,在巡察整改工作第二次专题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组干〔2025〕53号),熟知股级干部任免的流程和要求。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程序开展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免等环节工作。

  17.关于落实公示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月20日,在巡察整改工作第二次专题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组干〔2025〕53号),严格把握公示时间及公示材料落款时间要求。下一步,我办将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强化审核把关。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上轮巡察指出“廉政谈话效果不佳”问题未有效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月27日,在主任办公会上组织学习《永定区廉政谈话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二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和岗位职责情况开展针对性廉政谈话,2025年12月、2026年7月共组织开展2次廉政谈话,2026年2月13日开展了1次集体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筑牢了廉政风险防线。

  2.关于整改成效巩固不足。上轮巡察整改制定了资产、公文收发、办公用品等管理制度,本轮巡察仍发现制度执行“宽松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组织学习。2月3日,在巡察整改工作第三次专题会上组织学习《龙岩市永定区区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及本部门2025年7月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收发文台账。目前,已收文281件,发文45件,做到台账清楚、编号有序、管理规范。三是开展自查自纠。3月份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补记固定资产财务账,补录固定资产台账及管理系统。四是强化台账管理。建立办公用品出入库台账,规范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登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258860;通信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中山路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21室,邮政编码:364100;电子邮箱:fjydbwb@163.com。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