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党组成员:赖大彬 李俊杰 陈建平李达才陈珺范泽华程培灿钟福辉伍建雯傅启鸿张灵健
申请人:常某某。
被申请人: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常某某不服被申请人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举报处理决定,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经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常晓栋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