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11 10:05

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防控鼠类、蟑螂、蝇类等有害生物污染食品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省局《关于督促餐饮服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药剂使用红线,规范实施防制

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有害生物防制应遵循优先使用物理方法、必要时使用化学方法的原则,参照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餐饮服务场所》(WS/T 690-2020),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一)餐饮服务单位自行实施化学防治的,操作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并规范操作

(二)选用合法合规、有效期内、对人和动物安全的化学药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卫生杀虫剂及灭鼠剂,严禁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施药,严禁将灭鼠毒饵裸露放置

(三)药剂不得存放于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

(四)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或委托开展化学防治作业前,应做好食品、食品容器、工具设备的隔离防护。食品、食品容器、工具设备不慎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彻底清洁,消除污染。

二、正确选择第三方消杀机构,规范消杀台账

餐饮服务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有害生物防制的,应选择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公示)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当地未开展备案(公示)的,优先选择资质合规、信誉良好的专业机构。

(一)应签订正规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频次、用药品种、安全责任等事项

(二)完整留存服务合同、药剂信息、作业记录等台账资料,做到全程可追溯

(三发现第三方机构存在违规作业、不规范消毒等问题的,应及时停止服务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反映。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日常管理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库房、垃圾存放处及管线孔洞、门窗、地漏、排风口等重点部位开展一次自查,完善防鼠、防蝇、防蟑螂设施,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和虫害痕迹。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9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