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6〕74号)、《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26〕2号)。
2.补助对象: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
3.补助内容:可使用培育资金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
4.补助标准:2026年,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29万元,用于培育高素质农民88人,培训时长不少于5天,课堂教学每人每天费用一般不超过450元,实践和跟踪服务费用按实际支出。
5.申报程序:培训对象可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也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名。
咨询部门: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7-3358891
监督电话:0597-3358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