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赖大彬毛四勤陈建平李达才陈珺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永政复〔2026〕50号
申请人:卢某。
被申请人: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卢某不服被申请人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投诉处理的法定职责,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卢某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