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永定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农计函〔2024〕12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入库程序,结合2025年以来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实施情况,现将我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项目进行调整(见附件),请严格遵照项目库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永定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项目表
中共永定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