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0-08 09:29
                        

 

 

根据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严落实整改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区委巡察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六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和听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全局上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正视问题,主动承担整改责任,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到位。

   1)关于理论武装头脑不扎实,未入脑入心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加强理论学习,杜绝抄袭网络文章。一是及时纠正文件材料上的错误。二是林某和郑某予给退回重写,陈某4篇心得体会材料大篇幅相同的,已责令重写并重新提交。三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规范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制定学习方案,学习后形成学习会议纪要,提高学习效果。针对以上问题,对郑某、林某、陈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认真深入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和专题学习研讨。一是2022年9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二是2022年、2023年上半年在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前,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本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展开深入的研判分析。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本年度已经安排了五次集中学习研讨。    

   3)关于保密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一是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收发文登记,对密级文件实行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保险柜存放,妥善保管。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对办公电脑进行信息登记,分别建立内外网电脑台账,明确安全使用责任人。定期更换联接互联网计算机登录密码,并设置强口令。三是加强保密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密相关知识,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针对以上问题,责令廖某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对养护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全区乡镇政府使用养护资金情况进行监管审计乡镇政府公路养护情况采取半年考核不定突击考核模式,提升乡村公路管养质量。2022年11月28日起,对全区24个乡镇进行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综合考核,为改变原考核小组人员不足而无法全覆盖问题,由原来的分三组考核模式变更为一组考核,同时考核小组财务审计人员对各乡镇交通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湖雷镇湖坑镇不规范使用养护资金已按要求整改,我局将进一步追踪资金使用情况督促乡镇合法合规使用专项资金完成对各乡镇2022年度和2023年上半年公路养护工作情况考核工作,针对考核结果以《关于2022年下半年乡村公路养护考核结果的通报》(永路办〔2022〕24号)和《关于2023年上半年农村公路养护考核结果的通报》(永路办〔2023〕12号)进行了通报,对考核中发现问题已要求相关乡镇落实整改。    

2.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风险意识不强。

   5)关于应急预案未制定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补缺补漏,对标对表,全面加强交通领域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交通领域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制定了《预防及处置桥梁坍塌事故应急预案》(永交建〔2022〕29号),确保应急预案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预防和有效处置事故。   

   6)关于未督促做好危桥重建后的隐患排除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行业监管,督促相关管养单位做好危桥重建后隐患排除工作已向相关乡镇发函,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做好危桥重建后安全隐患排除工作,对旧桥进行拆除或封闭。制定了《永定区农村公路四、五类危病桥应急交通组织指导方案》,加强督促指导。目前,全区有类似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旧桥由所在乡镇政府采取了封闭管理措施。

   7)关于安全监管责任未压实问题。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一是龙湖航运公司已在趸船引桥处安装安全防护栅栏门,凭票进入码头乘船。制定了《危险物品监管制度》,在景区入口处设置危险品检查岗,并配备金属探测仪,对游客、行李开包进行安全检查。二是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每月检查单位台账,确保企业每月开展线下全员安全学习教育,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对联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部分违法车辆暂扣运输证,对企业进行了约谈。通过安全学习教育,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驾驶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针对以上问题,对卢某进行提醒谈话。

   8)关于漠视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全区县道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深化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联勤联动,联合对非法客运及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的查处打击。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同时,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服务,制作了宣传海报,依托“宪法宣传日”,深入运输企业通过发放安全海报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增强群众对乘坐非法客运危害性的认识。二是开展全区县道安全隐患路段排查,2022年来完成道路安全隐患整治5处,其中红色安全隐患1处,完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里程40.3公里,实施县道破损路面修复5.22万平方米。针对巡察反馈2021 年温某非法载客案件,核载7人实载16人,对严重超载行为未移送交警部门处理,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此执法是与区公安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

   9)关于安全警示教育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学习培训,通过安全事故案例,加强安全教育。一是组织深入各企业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宣传行动,播放交通安全日宣传标语、海报等约300频次。二是及时翻印省、市、区通报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文件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指导文件,如《龙岩市永定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的通知》(永交安监翻印2022〕69号)《关于转发龙岩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永交安监翻印2022〕70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毫不放松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紧急通知》(永交安监翻印2022〕71号)《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交安监翻印2022〕71号)等文件,教育和警醒广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及相关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夯实了企业主体责任。

    3.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有待提高。农村客运“村村通”有名无实。

   10)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满意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加强“预约响应”车辆的政策宣传。2022年11月6日,我局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我区村村通客车“预约车”运营管理的函》(永交函〔2022〕51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村级交通员、预约车的宣传力度,通过村委会或村民大会向村民广泛宣传,做好村两委的宣传记录和图像的留存工作,并报我局备存查验;对“村村通客车”预约车工作进行总结;开展村村通客车“预约车”满意度调查工作。创新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在全区24个乡镇分三批次实施完成农村客运城乡公交化改造畅通群众便捷出行“最后一公里”

   11)关于政策落地难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村级交通员、预约车管理考核测评工作的函》(永交函〔2022〕56号),根据考评规定,发生对乘客无礼,态度生硬,谩骂乘客,故意刁难乘客等行为,考核分值扣10分;在无不可抗力的前提下,被村民举报并经核实拒载3次以上,考评一票否决。二是已申请拨付预约车辆”补助资金。 

   12)关于未制定出行响应、交通员监督考核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和实施《预约响应服务督导考核管理办法》,严把督导考核关。2022年11月29日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村级交通员、预约车管理考核测评工作的函》(永交函〔2022〕56号),根据文件精神,考核测评分良好(80分≥)、合格(≥60分)、不合格(≤59分)3个档次;测评结果与村级交通员燃油补助费挂钩,测评结果为“良好”的,燃油补助费按100%发放;测评结果为“合格”的燃油补助费按80%发放;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燃油补助按40%发放。我局每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根据村级交通员服务合同日期,于2023年5月对37名村级交通员开展半年考核工作。 

    4.行业监管缺失。

   13)关于农村客运站失管问题。 

整改情况:已督促岐岭、培丰、陈东、洪山四个客运站按原《客运站产权协议书》规定,恢复客运站原有客运功能重新签订产权协议。目前,岐岭、培丰、陈东已恢复客运站功能,其中陈东客运站已入驻部分快递企业。

   14)关于划入职责未有效承接问题。 

整改情况:动员持证渔船船区地方海事发展中心申请渔船检验大龙湖库区的巡查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证船舶、无证船员、违章作业等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库区责任乡镇开展失管船舶“三无”船舶整治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履行渔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41号),2019年8月31日,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移交给区交通运输局。根据改革方案,需将农业农村局渔船检验人员一并划入交通运输局,但由于农业农村局的渔船检验人员至今未划入,而区地方海事发展中心当时尚无渔船检验人员,无法开展渔船检验工作,2021年9月3日,区地方海事发展中心有两名持有渔船检验适任证书工作人员后,2021年底至今多次深入到库区乡镇,逐户宣传渔船检验事宜,动员持证渔船船东申请渔船检验完成对所有持证渔船入户宣传,并完成渔船检验1艘。  

2022年,我局多次深入峰市镇、仙师镇、洪山镇开展乡镇船舶的摸排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失管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函》,建议库区三个乡镇加强失管乡镇船舶的管理工作,对失管乡镇船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统一制作颁发船名号牌。2023年,区政府组织召开了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相关乡镇和区直单位船舶安全管理职责。

   15)关于非法营运打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非法客运危害的宣传力度,与电信运营商沟通协调,争取对非法营运平台宣传预约电话号码,依法撤销,从根源上阻断。完善与各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形成打击非法客运合力。一是持续开展了“非法客运”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乘坐非法客运车辆的危害性的认识,呼吁广大社会群众拒绝“黑车”,并鼓励群众通过“12345”“12328”投诉平台及交通执法大队投诉电话,对疑似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投诉举报,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抵制和打击“非法客运”的良好氛围落实处置“12345”涉非法客运投诉件2件。二是完善了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区交通执法大队牵头,以区道安办名义制定出台了《永定区“非法客运”车辆长效治理工作方案》(永道安〔2022〕95号)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非法客运”合力;同时充分利用公安部门技术侦查手段对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情况进行摸排,掌握“非法客运”运营规律。三是商请市交通执法支队共同查处涉及平台的部分私家车往返于永定城区到龙岩市区,大队商请市支队协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互通疑似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加强联合执法。四是加强与电信运营商沟通协调。自开展巡察以来,排查疑似非法营运车辆20多辆,接到“12345”举报2件,查处非法营运车辆6部。针对以上问题,对廖某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特权思想犹存。

   16)关于特权思想犹存问题。 

整改情况:取消此类差异性的慰问制度。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会慰问制度;二是重新明确干部职工住院慰问金标准,严格按省总工会《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落实工会慰问。针对以上问题,责令李某作出书面检查。

2.执法用权有偏差。 

17)关于处罚事由与事实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执法人员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厅、市局、区政府组织的各项执法业务培训学习,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二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评审,由政策法规股负责对案件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程序进行审核。

   18)关于处罚裁量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现场情况及相关情节,对于处罚金额大于1万元的案件,通过集体讨论后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二是在2022年裁量权新修订后,对各类案件处罚裁量进行了细化。区交通执法大队组织对案件制作及规范进行了讨论,并组织违法处理中队及法规股人员到市支队参加学习培训,在现场笔录、集体讨论和处罚决定书中增加了现场情节来佐证处罚衡量标准。三是制定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永交法〔2022〕14号),对在案件处罚审核过程中,如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 

19)关于案件材料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由法规股负责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案卷制作归档人员及执法人员多重把关检查,避免系统套用格式模板但未修改到相关信息的情况发生,同时加强对执法中队内业人员案卷制作培训,对案件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执法人员漏签字情况,保障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并要求法律顾问每周对重大案件进行审核。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

   20)关于绩效发放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制定了《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区绩效奖金发放的政策规定,制定了《2022年度二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永交办〔2022〕88号),把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绩效奖金与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纪律等各方面挂钩,实行差异化发放。

   21)关于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奖问题。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将驾驶员安全奖纳入年度绩效总量内发放。 

   22)关于巧立名目发放奖励金问题。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把各类先进表彰纳入二次绩效考评内容。已梳理违规发放的奖励金和助学金名单,后续将严格按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开展慰问。针对以上问题,对张某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多头发放通讯误餐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加强对借调、驻村人员管理,加强沟通杜绝发生重复领取补贴、奖金情况。已退回重复领取的1200元通讯误餐补贴。今后将加强对借调、驻村人员管理,加强沟通,杜绝发生重复领取补贴、奖金情况。针对以上问题,对廖某、丁某和游某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24)关于截留、挪用财政收入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财经知识学习,已将铲车租金6万元和4万元罚没款上缴国库。今后加强财经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对应上缴国库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杜绝发生截留、挪用财政收入情况。 

    25)关于工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交通执法大队工会已组织大队工会会员补缴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工会会费,下一步严格贯彻执行工会制度,按标准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针对以上问题,责令李某作出书面检查。

   26)关于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驻区人机关大纪检监察组已对该问题进行核实,相关人员已进行详细说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支付流程等细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针对以上问题,对游某进行提醒谈话。

5.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27)关于合同签订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管理,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加强政策业务法规学习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针对养护工程实施流程图,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确保整改到位。目前,实施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均由区公路建设事业中心进行审核,项目实施合同由项目负责人拟稿并进行初步核对,再由对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校对,最后呈报分管领导、局长审核把关。 

   28)关于工程质量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严格执行《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和《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一是2023年1上旬坎市镇已开始坎市甘露桥至马东公路路面清扫、边沟清理等工作,2023年5完成甘马公路路面板块置换修复工作。二是2023年1月中旬已开始湖坑楼下村道路路面清扫、边沟清理等工作,2023年4完成楼下线板块置换等修复工作。三是2022年12月12日,我局修订《永定区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永交建〔202231号。下一步,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业务指导,严格按工作方案规定执行,提升我区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水平,提升项目实体质量针对以上问题,对温某、廖某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执行上级政策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严格按《福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龙交建202296号)文件规定,对已办理质量申请的建农村公路独立开展取芯抽查,抽查率达到100%。结合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的检测任务安排,我局于2022年12月完成2022年度完工项目的路面取芯检测2023年1月完成2022年度14个完工项目的路面取芯检测交通检测中心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其他项目建设完工后质监部门及时开展实体抽检。 

   30)关于违规工程变更问题。 

整改情况:区公路建设事业中心会同质量监督股指导项目业主完善取消5%水稳层的报批手续,规范并完善项目工程变更资料。已指导金砂镇政府完善工程变更资料,金砂镇补充项目变更程序。(由业主金砂镇补充出具变更联系函,设计单位完善路面结构设计变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党组政治领导作用发挥不强。

   3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2022年12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2022年初开始把本年度机关支部、运输发展中心支部和执法大队支部发展党员计划和发展党员情况及处分党员情况提请党组会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

   3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考虑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的意见。在发展党员党委会议记录薄里有详细记录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的表态,因此党委会议记录薄未再重复作详细记录,2022年7月后的党委活动记录薄上做到详细记录党委书记进行末位表态的发言。

   3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我局参加第五轮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竞聘9人,聘任了4位。一是根据区人社局反馈,我局第五轮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的4位同志,因2022年1月聘任时的职称时间不足三年,应退聘。我局已于2022年8月对四位同志办理了退聘退档手续,并退回多发的工资共8314元。二是成立了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竞聘考核工作小组,由局人秘股具体负责聘用相关工作。三是针对问题,规范聘用工作,制定了《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永交办〔2022〕72号),从聘用原则、实施对象、岗位设置、聘用条件、聘用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并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针对以上问题,对王某进行提醒谈话。

2.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未充分发挥。 

   34)关于换届选举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立即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换届工作流程图》的专题学习,对党组织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时间节点的相关问题进行重点把握。

   35)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对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要求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簿的调阅工作。2022年11月29日完成了支部达标创星验收,根据打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要求党委委员做好挂钩党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簿的调阅工作,并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支部的主要内容。

   36)关于党费核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委会,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要求2023年的党费核定还有执法大队支部、公路支部、龙洲支部要严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二是重新核定离退休支部人员的党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新核定的党费缴交时间2022年7月开始,并已完成补缴。

   37)关于超额评定优秀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已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严格评先评优标准,不打人情牌,严格执行“优秀”名额30%进行评议。

    3.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偏差。

   38)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下发了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永交党组〔2022〕18 号)。二是2022年开始对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发言材料,都由党组成员会稿,再由主要领导进行把关,结合上年度整改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好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工作。

   40)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自2022年7月,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大队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主动接受监督。已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队务会议2次。

   41)关于纪检监察日常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延伸监督探头,主动加强与监督单位的沟通联系,每周前往区交通运输局了解最新动态,认真分析研判交通运输局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至目前,列席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23次,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务会议2次,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条。二是主动开展监督,已对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疫情防控、防汛保畅等工作落实情况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022年9月来已向区交通运输局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提醒谈话4人,书面检查1人。

   42)关于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深刻领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二是2022年11月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谈心谈话全覆盖,除了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间开展谈话外,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并作好记录。

   (四)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43)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区公路建设事业中心、项目业主负责人、业务骨干为组员的项目管理工作专班,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城际快速通道三期工程项目已列区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10月竣工。二是城际快速通道四期工程项目已2022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2023年1月29日举行了开工仪式。目前正在推进项目建设。 

    2.“十三五”规划完成不力。

   44)关于“十三五”规划完成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加强交通项目建设规划,已完成《龙岩市永定区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简本》编制,主要是结合《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发展方向,完成对2016年编制《龙岩市永定区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2016-2030年)进行修编工作

一是“十三五”期间,我区完成了政永高速坎市互通、漳武高速上杭界永定城区至高头段、快速通道三期工程、G357岐岭集镇至西溪寒陂下、G235高陂富岭至坎市大树林、G235抚市经东安至陈东等8条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永梅出省公路、县道湖雷至坎市、县道(X625线)西溪乡富家村至G357道路工程、合溪汤湖至稔田段等8条农村公路改扩建和路面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县道606线城区过境路段改线工程;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229.8公里;完成为民办实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20公里及危病桥改造44座。

二是“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永定客运枢纽站、龙湖旅客客运港、湖坑客运站3个客运枢纽,建设完成龙湖旅客客运港。永定客运枢纽站规划建设用地已完成初步选址,建设投资方龙洲公司,因农村客运市场逐步萎缩、运营举步维艰,投资方暂停新建永定客运枢纽站;湖坑客运站因规划选址未明确导致该项目一直未实施。

三是今后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十四五”规划执行力度,加强规划实施中动态监测分析,按期组织中期评估,及时对规划目标、重点任务进行调整。加强规划协调和衔接,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进一步加强与中长期规划及相关上位规划衔接,积极争取符合将我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规划、入盘子。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等生产素,利用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鼓励乡贤捐资、土地开发、公路周边用地盘活等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同时,继续跟踪永定客运枢纽站的建设投资方的投资意愿、湖坑客运站的选址和用地报批情况,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规划,将申报条件成熟、具备建设要求的客运枢纽站纳入规划建设。

    3.落实区人大代表建议不到位。

   45)关于以建议答复建议,未及时提出新增分办或协办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12月21日在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期间,与区人大代表委沟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建议案的建议内容进行认真审阅,根据建议案事项内容,结合交通运输工作职责,向区人大代表委提出建议案承办、分办或协办单位的建议。经审核我局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独办件18件、主办件7件、分办件12件、协办件2件。 

   46)关于与代表沟通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思想认识,狠抓办理落实。形成分解落实答复办理责任制建立了建议案落实台账,要求具体承办的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办理答复前先与代表充分沟通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案交办后,我局召开了办理工作责任落实会议,要求分管领导在办理前及时先与代表进行充分沟通。 

   47)关于办理结果定性不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湖雷集镇至溪口已建设了公交候车亭。加强办理建议案进度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建议案办理落实情况。 在办理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案时,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委沟通,在对建议案办理结果进行定性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联络委的意见,办理结果类别A类17件、B类14件、C类6件。

    4.巡察整改未建立长效机制。

   48)关于巡察整改未建立长效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交通工程设计都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邀标方式确定实施单位。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在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视频会议上作了县道委托管养工作的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我市将继续推广县道委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工作。已加强县道养护项目的监管,制定了《县道日常养护考评方案》,严格对县道日常管养质量进行检查考核根据考核质量拨付养护资金,同时加强对委托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的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各环节依法依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832068;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东岩路8号;邮政编码:364100;邮箱:yd5832068@163.com。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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