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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龙发改体改〔2020〕1号)文件要求和区领导批示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推进清单落地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不同准入类型实行不同管理措施。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禁市场主体进入,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相关部门要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要求,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的履行职责。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任何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对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的措施,相关部门需尽快按法定程序提请办理。要研究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相衔接的机制,避免清单事项和实际审批不相符的情况发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衔接国家及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目录》最新版,省级相对于国家级有细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按照国家和省级政府要求,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负面清单,严禁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要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各部门自行制定的与全国负面清单要求不相符合的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该调整的要坚决调整。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政府投资目录无关的,原则上不得保留。属于我区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政府投资目录细化措施的,有关文件应更名为“禁止限制目录”,不得再以负面清单命名。我区在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有跟国家公布清单不同举措的,应按程序申请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列为地方性许可措施,作为补充。
三、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各部门要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按照负面清单“一年一修、动态调整”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方面实际,与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为重点和突破口,继续深入研究梳理有关市场准入事项,及时提出现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调整建议意见,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各部门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报送区发改局、商务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四、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宣传解读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信息完善和公开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梳理清单所列事项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为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打好基础,不断提升市场准入透明度和便捷性。同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以及培训工作,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级行政机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了解,熟悉清单事项相关措施,正确理解使用清单。
五、强化实施保障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作用,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完善配套措施。各牵头单位要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市场准入管理方面落地实施的具体操作途径,确保清单内的事项管得住、管得好、管得有效率,清单以外的事项松开手、放到位、不失控。
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展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以及市场主体反应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不断丰富完善政策措施和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确保清单真正管用、好用、实用。
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龙岩市永定区商务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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