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26-30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永林〔2026〕3 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2
- 有 效 性: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引领,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根基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准法治建设方向
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将法治林业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林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研究解决依法治林、执法体系建设、普法宣传等重点问题12项,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科室各负其责、全员协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同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倒逼责任落实落地。
(二)深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能力
建立常态化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林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核心内容,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6次、干部职工法治培训2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林业物证鉴定》新修订内容及《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林业执法线上线下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56人次,开展学法考试2次,合格率100%。同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年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涉林纠纷调解等事务28次,切实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修订《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对林地审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合法性审查“三必上”。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上级部署,动态调整林业行政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114项,逐一标注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流程,确保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清理程序,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全部按要求向区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次,清理失效文件1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与上位法衔接一致。
二、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林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林业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龙岩市“放管服”改革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全年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审核审批896件,其中(一)即办件13件:省内调运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新办核发(县级权限)4件,永久用地延期9件;(二)承诺件883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708件,采伐面积计3461.95公顷,蓄积计23.166万立方米;永久用地审核审批114件,面积80.4499公顷;内部用地审核审批54件,面积37.5707公顷;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审批7件,面积10.6743公顷。政务服务“好差评”满意率100%。强化项目用林保障,建立重点项目用林“绿色通道”,妥善解决重点项目用林需求,助力永定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次,抽查林业生产经营单位77家,抽查结果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实现“管行业必须管监管、管业务必须管监管”。
(二)严格规范执法,筑牢森林资源保护防线
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同工作机制,与区城综、公安、检察、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在仙岽国有林场完善生态联勤警务站建设,实现涉林案件快速响应、联合处置。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绿剑”“清风”“护松”等专项执法行动6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850人次、执法车辆436台次,检查各类场所350处,依法查处涉林行政案件124起、刑事案件1起,处罚125人次,收缴罚没款426万元,回收非法侵占林地16.6公顷,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同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全覆盖,本年度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8件,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100%。
(三)推深做实林长制,健全依法管林体系
以《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施行为契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全区各级林长全年开展巡林320次,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林地纠纷、森林防火等重点难点问题186件,发出林长提示单12份、督办单8份,整改完成率100%。优化四级护林网格建设,划分护林网格313个,配备网格护林员189名,实现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全年护林员累计巡护里程63.5万公里,及时发现并处置涉林隐患。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资源保护、执法成效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核心指标,考核结果向全区通报,切实压实各级林长依法管林护林责任。
(四)健全矛盾化解机制,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涉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林业、司法、乡镇(街道)、村(社区)力量,开展涉林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本年度共排查涉林林地权属、林木采伐、补偿款分配等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解34起,调解成功率94.4%。依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全年登记受理涉林信访件42件,其中省、市转交办12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回复信访人,信访事项满意率92%。妥善处理涉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本年度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均未发生败诉情况,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林业行政执法权威。
三、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全民林业法治意识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明确宣传任务
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制定《2025年林业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基层林业站,明确普法内容、宣传对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形成“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工作格局。将普法工作与林业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林地审批、执法检查、信访接待等工作中,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精准普法,做到“办理一案、普法一片”。
(二)聚焦关键节点,开展集中宣传
依托植树节、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森林法实施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林业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12次。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学校、景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全年发放宣传材料2.5万份,悬挂横幅180条,设置展板60块,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同时,利用永定政府网、林业微信公众号、村级广播等平台,推送林业法治知识120条,发布典型涉林违法案例15起,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三)突出重点对象,强化精准普法
针对林区群众、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项目建设业主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宣传。组织普法小分队深入各乡镇(街道)、重点林区,开展林业法治讲座18场,参训人员1200余人次;对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苗木种植基地开展上门普法65家次,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对重点项目建设业主开展林地审批法律法规培训4场,提升依法用林意识,从源头上减少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四、正视问题不足,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改进提升方向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林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普法形式仍以传统线下宣传为主,线上新媒体普法形式不够丰富,对林区偏远地区群众、老年群体等普法覆盖不够全面,部分群众依法护林、依法用林意识仍需加强,个别区域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零星盗砍滥伐等违法行为。
二是基层林业执法能力有待强化,基层林业站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年龄结构老化,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信息化操作水平不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够完善,对一些隐蔽性、跨区域涉林违法行为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执法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城综、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衔接仍存在流程繁琐、效率不高的问题,涉林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的衔接机制需进一步细化。
四是法治建设与林业业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林业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法治建设在林业改革发展、资源保护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未充分发挥。
五、锚定目标任务,狠抓整改落实,谋划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化林业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依法治林水平为核心,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林业工作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收官工作重点,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强化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倒逼各科室、各基层林业站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化学法用法,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健全常态化、制度化学法机制,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林业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等法规的学习贯彻。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技能比武、案例研讨等活动,全年计划开展培训10次以上,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重大决策、执法办案、纠纷调解中的作用,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向上争取编制,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林业治理效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办”,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申请材料,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强化项目用林保障,完善重点项目用林绿色通道,严格落实生态公益林储备库调剂机制,依法规范林地审批和使用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深化“林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城综、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提升执法协同效率,加大对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筑牢森林资源保护防线。
(四)创新普法形式,营造全民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6年普法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工作与林业业务深度融合。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结合新媒体平台,制作短视频、漫画、图文等通俗易懂的普法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平台进行推送,提升线上普法效果。聚焦植树节、爱鸟周、宪法宣传周等关键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普法活动,同时加大对林区偏远地区、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通过入户宣传、田间地头讲解等形式,提升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定期发布典型涉林违法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群众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营造全民护林、依法护林的浓厚氛围。
(五)健全矛盾化解,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持续完善涉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林业、司法、乡镇(街道)、村(社区)力量,开展涉林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依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提升信访事项办理效率和满意率。妥善处理涉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林业行政执法权威。同时,加强林区法治建设调研,及时总结依法治林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六)推动融合发展,强化法治保障作用
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林业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改革发展全过程,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林地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以法治保障林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林业法治建设调研,结合永定林业实际,探索完善符合区情的依法治林制度体系,推动法治建设与林长制、护林网格化管理、生态修复等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治在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永定区生态文明建设和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林业力量。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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