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03-03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永工信科技〔2024〕34号
  • 发布机构:区工信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9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 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5-09 09:05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

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业务股室,局属单位: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永工信科技〔202432号)文件按照上级有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规范随机抽查监督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结合我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8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根据全区工信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具体按《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执行(附件1)。

二、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认真落实《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永工信科技〔202432号)、《关于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技改)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龙工信能源〔20248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组织开展行业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

三、落实“双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

监管责任股室通过本局简易电脑随机“摇号”系统,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抽取过程由行政审批股、综合股共同监督。对摇号现场实施拍照留痕记录,填写《龙岩市永定区工信科技局“双随机”抽查摇号情况登记单》(格式见附件5),并报行政审批股;向随机抽取到的监管对象发出拟实施检查通知,明确“双随机”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等。

四、现场检查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和附件4行政检查文书格式,严格依照法定执法程序,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发出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督促整改落实。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需立案查处的按照《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行政处罚工作规则》等规定,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运用

双随机抽查检查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做到有检查内容、有事实、有结论(附件6),以正式文件形式给予通报,做到一抽查一通报。将“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业务监管股室填写“双随机”监管检查情况公示表(附件7)后将相关信息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除涉密外)并同步推送至“信用龙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并向全社会开放相关事项公示信息,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监管业务股室应当将检查档案及时整理汇总妥善保管备查,并报送一份行政审批股。

 

附件

1.龙岩市永定区工信科技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

2.龙岩市永定区工信科技局动态调整的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

3.龙岩市永定区工信科技局动态调整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7人)

4.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5.龙岩市永定区工信科技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情况登记表

6.龙岩市永定区工信科技局行政检查文书格式

7.龙岩市永定区工信科技局“双随机”监管检查情况公示表

8.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文书“双随机”现场检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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