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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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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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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系统内普及的重点法律法规 |
面向社会普及的重点法律法规 |
责任领导及科室 |
具体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实施时间 |
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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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信访条例》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信访条例》等。 |
责任领导:江丰源 责任科室:综治办 禁毒办 反诈办 |
开展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公民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信访工作的程序等。 |
政法工作相关站、所、办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通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上街摆摊设点、分发宣传资料、专题党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和自学等 方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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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 |
《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社会救助暂 行办法》等。 |
责任领导:苏志蛟 责任科室:民政办 |
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社会救助有关的法律法规。 |
民政办干部职工、民政协理员、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低保特困核查,利用下村入户、发宣传资料、面对面宣传等方式 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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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等。 |
责任领导:苏志蛟 责任科室:残联 |
残疾人保障和残疾证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 |
残联干部职工、残疾人及其家属。 |
2024年全年 |
结合“法律七进”,利用下村入户、、发宣传资料、面对面宣传等方 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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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 |
责任领导:黄龙辉 责任科室: 武装部 |
《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有关维护国家安定统一的 有关法律法规。 |
武装部干部职工;民兵、适龄青年、退役军 人。 |
2024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场。 |
在七一建党、八一建军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律七进”开展宣传;民兵点验会、发宣传彩页、悬挂条幅、广播宣 传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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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 |
责任领导:黄龙辉 责任科室: 农业站 |
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农田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土地流转管理的处理程序、争议解决方式等有关法 律法规。 |
农业站干部职工;土地承包和流转经营主体;社会 公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法律七进”,利用下村入户、墟天摆摊设点、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传等方 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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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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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黄龙辉 责任科室: 退役军人事 务站 |
适龄青年、退役军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有关内容。 |
退役军人事务站干部职工;退役军人。 |
2024年全年 |
在七一建党、八一建军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律七进”开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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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任领导:林浩岚 责任科室: 应急办 |
安全生产责任有关 的法律法规。 |
镇党政班子成员、应急办干部职工;辖区企业、学校负责人。 |
2024年全年 |
在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律七进”开展宣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例会等方式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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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林木林地纠纷处理条例》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林木林地纠纷处理条例》等。 |
责任领导:黄进璋 责任科室:林业站 |
森林防火及林木林地纠纷处理有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 |
林业站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法律七进”,在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下村入户、墟天摆摊设点、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 传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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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 |
责任领导:林浩岚 责任科室: 食安办 |
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有关的法 律法规。 |
食安办干部职工;辖区企业、学校、商超、食宿等经营主体负责人;社会公众。 |
2024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场。 |
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律七进”开展宣 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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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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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 |
责任领导:江国清 责任科室:纪委办 监察室 |
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要求;纪律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法有关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当遵守的相关党纪法规 等。 |
镇领导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全体党员、村两委干部。 |
2024年全年 |
通过专题党课、主题党日、党纪学习教育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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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
责任领导:李淑晖 责任科室:团委 |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关法律法规。 |
镇村两级团委干部;辖区中小学校学生。 |
2024年全年 |
在5.4、6.1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开学第一课等方式结合“法律七进” 开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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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 |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 |
责任领导:李淑晖 责任科室:组织办 |
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的党内法规、党员的权利 和义务等。 |
全体公务员;机关、政法、镇直、老干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全体党员。 |
2024年全年 |
通过干部职工例会、邀请专家培训、专题党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集 中学习和自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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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责任领导:赖志芳 责任科室:工会 |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有关内 容。 |
工会会员 |
2024年全年 |
在5.1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结合“法律七进” 开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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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 |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 |
责任领导:邱小红 责任科室:宣传办 |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和核心要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解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有关内容;宣传、工作条例有关 党内法规。 |
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镇领导干部职工、党员、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例会、邀请专家培训等方式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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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 |
责任领导:李淑晖 责任科室:妇联 |
妇女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家庭教育等方面有关法律 法规。 |
镇村两级妇女委员会成员;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通过妇女执委会、邀请专家培训、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等方式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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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 |
责任领导:张晓程 责任科室:统战办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 法规 |
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法律七进”,利用下村入户、墟天摆摊设点、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传等方 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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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 进法》等 |
责任领导:黄进璋 责任科室:卫健办 |
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法律法 规。 |
镇村两级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法律七进”,利用下村入户、墟天摆摊设点、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传等方 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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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
责任领导:张一昭 责任科室:派出所 |
刑罚对于各类刑事犯罪的定义及量刑标准;治安管理处罚及突发事件应对的参考标准和启动 程序等。 |
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 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法律七进”,利用下村入户、墟天摆摊设点、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传等方 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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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
责任领导:林浩岚 责任科室:水利站 |
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的法律 法规。 |
水利站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利用下村入户、河道巡查、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传等方式 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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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 |
责任领导:林浩岚 责任科室:项目办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公司经营设立变更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 |
项目办干部职工;辖区企业。 |
2024年全年 |
结合“法律七进”,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传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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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计法》 |
责任领导:林浩岚 责任科室:统计站 |
统计有关的法律法 规。 |
统计站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五经普,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 传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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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福建省实施城镇规划法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福建省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龙岩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福建省实施城镇规划法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福建省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龙岩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 法》等。 |
责任领导:黄龙辉 责任科室:村管站 |
城镇规划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勘察设计行业的市场行为及质量行为的管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的市场行为及质量管理;垃圾分类有关的法律法规。 |
村管站干部职工;建设工程相关从业人员;社会公 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法律七进”,利用下村入户、墟天摆摊设点、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传等方 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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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 条例》等。 |
责任领导:林浩岚 责任科室:消防站 |
消防有关的法律法 规。 |
建设工程相关从业人员;社公众。 |
2024年全年 |
利用下村入户、墟天摆摊设点、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传方 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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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 |
责任领导:张晓程 责任科室:公路站 |
道路交通安全有关 的法律法规。 |
公路站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利用下村入户、墟天摆摊设点、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宣传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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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 |
责任领导:黄龙辉 责任科室:财政所 |
预算、政府采购、审计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 |
财政所干部职工;审计对象。 |
2024年全年 |
通过检查、举办讲座、悬挂条幅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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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 |
责任领导:黄龙辉 责任科室:镇村振兴服务中心 |
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有关的法律法规。 |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人居环境整治,通过下村入户、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等方式开 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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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
责任领导:黄龙辉 责任科室:环保站 |
环境保护、大气、水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 |
环保站干部职工,生猪养殖户,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通过下村入户、发宣传资料、广播宣传等 方式开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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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责任领导:张万华 责任科室:党政办 |
保守国家秘密、公文处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法律法规。 |
全镇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通过检查、举办讲座、悬挂条幅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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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等。 |
责任领导:张晓程 责任科室:劳保所 |
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老年人权益保障、医疗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 |
劳保所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通过下村入户、发宣传资料、广播宣传等方式 开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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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 |
责任领导:黄进璋 责任科室:辖区 中小学校 |
教育、义务教育和教师队伍教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
辖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结合“法律七进”,利用开学第一课和最后一课、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上法治课等方式 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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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住房和城镇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住房和城镇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
责任领导:江建人 责任科室:综合 执法大队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建设处置等有关法律法规。 |
综合执法大队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通过两违巡查、下村入户发宣传资料、广播和宣传车宣传等方式开展 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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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等。 |
责任领导:黄龙辉 责任科室:自然资源所 |
土地管理、国土空间测绘、基本农田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 |
自然资源所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4年全年 |
通过两违巡查、下村入户发宣传资料、广播和宣传车宣传等方式开展 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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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龙岩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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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龙岩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等。 |
责任领导:谢小明 责任科室:司法所 |
宪法、民法典有关的法律法规;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与诉讼、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以及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等有 关内容。 |
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及调解参与人;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参与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公众。 |
2024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场。 |
在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律七进”、通过分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LED 宣传等方式进行。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洋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永定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照《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龙岩市永定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上,积极作为、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聚力依法行政,行政行为合法规范。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镇权责事项,制定并公开《下洋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并根据法律法规的新立、修订或废止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确定由司法所与镇法律顾问共同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合法性审核人员列席相关会议、发表意见。三是推动行政执法改革。依法高效承上级第一批赋权执法事项209项;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考试,充实行政执法人员力量,本年度共10人通过考试;完善办公场所和执法设备,优化人员配备,基本实现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聚力依法决策,行政决策公开民主。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公开需求。2022年,共依法主动公开7件,依申请公开1件。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按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清单,积极做好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镇所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运行规则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三)聚力依法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惠企。一是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全镇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办理,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宗旨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完善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及20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实施,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在服务及政策支持上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加强政企沟通,制定涉企规定等能广泛听取行业协会意见;坚持依法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聚力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卓有成效。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完善镇村两级多元矛盾化解中心建设,将矛盾纠纷摸排纳入网格化管理,积极培养专业调解人才,提升调解质效。2022年共摸排化解矛盾纠纷160余起。二是加强平安村居建设。形成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镇村基层治理体系,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新增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培育各村120名法律明白人,每月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三是提高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非法燃起罐生产销售”、“道路安全大整治”等多起全镇执法行动,最大限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法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不搞“一刀切”,不层层加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
(五)聚力依法保障,工作推动有力有效。一是着力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乡镇重要议事日程,并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将学法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述法作为领导干部年终汇报重要内容。行政负责人带头学法、讲法,领导干部知法、守法、用法,有效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干部“学法考试”通过率100%,通过行政执法考试10人,聘请镇法律顾问2名,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治工作中,队伍更加专业化。三是积极融入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制定下发《下洋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补短,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水平全面提高。四是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评指标体系中,明确督导检查、考评标准等事项,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执法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
(二) 行政执法不严、效能不高、质量不佳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少数执法部门行政服务意识淡薄,管理环节多、程序繁、时限长、效率低问题还普遍存在。
(三) 法治建设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还需继续加大。
(四)法治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的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一把手”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二)坚持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细化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方面决策的风险评估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人员的意见,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防止权力滥用。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弘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优良传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干部学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关于下洋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永定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照《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龙岩市永定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上,积极作为、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聚力依法行政,行政行为合法规范。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镇权责事项,制定并公开《下洋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并根据法律法规的新立、修订或废止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确定由司法所与镇法律顾问共同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合法性审核人员列席相关会议、发表意见。三是推动行政执法改革。依法高效承上级第一批赋权执法事项209项;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考试,充实行政执法人员力量,本年度共10人通过考试;完善办公场所和执法设备,优化人员配备,基本实现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聚力依法决策,行政决策公开民主。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公开需求。2022年,共依法主动公开7件,依申请公开1件。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按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清单,积极做好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镇所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运行规则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三)聚力依法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惠企。一是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全镇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办理,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宗旨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完善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及20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实施,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在服务及政策支持上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加强政企沟通,制定涉企规定等能广泛听取行业协会意见;坚持依法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聚力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卓有成效。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完善镇村两级多元矛盾化解中心建设,将矛盾纠纷摸排纳入网格化管理,积极培养专业调解人才,提升调解质效。2022年共摸排化解矛盾纠纷160余起。二是加强平安村居建设。形成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镇村基层治理体系,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新增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培育各村120名法律明白人,每月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三是提高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非法燃起罐生产销售”、“道路安全大整治”等多起全镇执法行动,最大限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法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不搞“一刀切”,不层层加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
(五)聚力依法保障,工作推动有力有效。一是着力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乡镇重要议事日程,并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将学法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述法作为领导干部年终汇报重要内容。行政负责人带头学法、讲法,领导干部知法、守法、用法,有效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干部“学法考试”通过率100%,通过行政执法考试10人,聘请镇法律顾问2名,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治工作中,队伍更加专业化。三是积极融入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制定下发《下洋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补短,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水平全面提高。四是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评指标体系中,明确督导检查、考评标准等事项,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执法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
(二) 行政执法不严、效能不高、质量不佳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少数执法部门行政服务意识淡薄,管理环节多、程序繁、时限长、效率低问题还普遍存在。
(三) 法治建设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还需继续加大。
(四)法治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的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一把手”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二)坚持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细化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方面决策的风险评估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人员的意见,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防止权力滥用。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弘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优良传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干部学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关于下洋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永定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照《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龙岩市永定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上,积极作为、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聚力依法行政,行政行为合法规范。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镇权责事项,制定并公开《下洋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并根据法律法规的新立、修订或废止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确定由司法所与镇法律顾问共同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合法性审核人员列席相关会议、发表意见。三是推动行政执法改革。依法高效承上级第一批赋权执法事项209项;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考试,充实行政执法人员力量,本年度共10人通过考试;完善办公场所和执法设备,优化人员配备,基本实现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聚力依法决策,行政决策公开民主。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公开需求。2022年,共依法主动公开7件,依申请公开1件。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按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清单,积极做好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镇所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运行规则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三)聚力依法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惠企。一是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全镇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办理,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宗旨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完善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及20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实施,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在服务及政策支持上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加强政企沟通,制定涉企规定等能广泛听取行业协会意见;坚持依法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聚力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卓有成效。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完善镇村两级多元矛盾化解中心建设,将矛盾纠纷摸排纳入网格化管理,积极培养专业调解人才,提升调解质效。2022年共摸排化解矛盾纠纷160余起。二是加强平安村居建设。形成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镇村基层治理体系,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新增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培育各村120名法律明白人,每月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三是提高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非法燃起罐生产销售”、“道路安全大整治”等多起全镇执法行动,最大限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法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不搞“一刀切”,不层层加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
(五)聚力依法保障,工作推动有力有效。一是着力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乡镇重要议事日程,并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将学法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述法作为领导干部年终汇报重要内容。行政负责人带头学法、讲法,领导干部知法、守法、用法,有效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干部“学法考试”通过率100%,通过行政执法考试10人,聘请镇法律顾问2名,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治工作中,队伍更加专业化。三是积极融入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制定下发《下洋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补短,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水平全面提高。四是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评指标体系中,明确督导检查、考评标准等事项,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执法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
(二) 行政执法不严、效能不高、质量不佳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少数执法部门行政服务意识淡薄,管理环节多、程序繁、时限长、效率低问题还普遍存在。
(三) 法治建设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还需继续加大。
(四)法治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的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一把手”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二)坚持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细化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方面决策的风险评估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人员的意见,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防止权力滥用。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弘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优良传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干部学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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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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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目录 清单 |
普法内容 |
责任科室 |
普法对象 |
普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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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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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干部职工 |
每年开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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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为重点 |
宣传办 |
党委理论 中心组 |
每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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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 |
党政办 宣传办 |
领导干部 |
每年至少举办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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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纪委监委 |
全镇干部职工 |
每年开展一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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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妇联 关工委 团委 |
全镇干部职工 青少年学生 |
“3·8”妇女维权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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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劳保所 工会 |
社会公众 |
5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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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安监办 |
全镇干部职工 |
每年开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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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 |
综治办 |
社会公众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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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司法所 |
社会公众 |
5月宣传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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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 |
司法所 |
社区矫正对象 社会公众 |
7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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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
武装部 退役军人事务站 |
社会公众 |
8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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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
林业站 |
社会公众 |
春节前、清明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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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信访条例》 |
禁毒办 信访办 |
社会公众 |
“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日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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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农业站 |
社会公众 |
每年开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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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宗教事务条例》 |
宣传办 |
社会公众 |
每年开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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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水利站 |
社会公众 |
每年开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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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组织办 |
社会公众 |
每年开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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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疫情防控办 |
社会公众 |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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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国土所 |
社会公众 |
每年开展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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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环保站 |
社会公众 |
每年开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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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规定、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 |
综治办 |
社会公众 |
5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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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乡村振兴办 |
社会公众 |
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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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司法所 |
社会大众 |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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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序号 |
机构设置情况 |
主要职能 |
依据 |
科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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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 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 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社 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社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 增强党在社区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 — 2 —召力。 (二)推进经济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 建设等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社区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 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负责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提升特色化和城镇化发展 水平。 (三)服务经济发展。深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产业结 构调整,加快发展电商、旅游等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 变,促进居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社区建设。 (四)加强社会治理。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社 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各类 突发应急处理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 强生态村(居)建设,加大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社区人 居环境,建设美丽社区;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 新风尚。 (五)组织公共服务。推行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综合 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质量;组织实施与社区居民生 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 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统筹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六)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 伍建设,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建 — 3 —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依法赋予的综合 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 (七)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居民委 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 社区治理体系,动员广大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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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政务公开、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岗镇等20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0〕15号 |
卢广堂 |
0597-5580862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春秋路1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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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 |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岗镇等20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0〕15号 |
林雯薇 |
0597-5580862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春秋路1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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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 |
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社区矫正、道路交通安全、河道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民情处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防范、打击邪教组织,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协调管理、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环境整治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等派驻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防震抗震、减灾救灾、防疫、森林防灭火、消防及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处理等应急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岗镇等20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0〕15号 |
曹爱红 |
0597-5580862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春秋路1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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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财政所、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牌子) |
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全镇乡村振兴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开发、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精准扶贫、水利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实施管理统计事务。 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监管村级财务工作。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文体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负责乡村旅游、旅游景区的保护、开发与管理;负责名人故居、革命旧址、历史古村落等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开发与管理;负责辖区内文旅社团、文艺创作、群众文化活动演艺及展览等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岗镇等20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0〕15号 |
熊玉光 |
0597-55808628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春秋路1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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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岗镇等20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0〕15号 |
简海燕 |
0597-5580862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春秋路1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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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基层党建办公室 |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岗镇等20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0〕15号 |
赖艳锋 |
0597-5580862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春秋路1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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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
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职能,建立受审分离的政务服务模式,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督查整改工作;指导村庄(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点的建设。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承担本镇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争议调解、教育、文体、卫生健康、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岗镇等20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0〕15号 |
林寿军 |
0597-5580862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春秋路1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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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大队(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 |
依法承担赋予的综合执法权,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行使,依法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综合执法权;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集镇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管理、河道管理、防汛抗旱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事物性工作。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岗镇等20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0〕15号 |
江建人 |
0597-5580862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春秋路1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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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加挂项目服务中心牌子) |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负责扶贫开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等公益性事务服务;负责农业农村、水利、农机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村经营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接受拟投资建设企业及项目的咨询工作,接受、登记入住企业再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诉求,及时交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协调及答复,负责投资企业后续配套业务相关咨询业务,受理投资落户企业的咨询及投诉,定期书面通报各部门、单位服务企业和项目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项目建设服务合理化建议。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岗镇等20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永委办发〔2020〕15号 |
熊宝珍 |
0597-5580862 |
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春秋路1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