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雷镇机构职能目录
时间:2025-10-27 09:05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负责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办公地点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 务、档案、政务公开、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等工作。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 务、档案、政务公开、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等工作。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政综合办公室

邱强

卢玉云

0597-5711298

办公地点:湖雷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

邱 强

卢良中

罗小平

0597-5711298

  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社区矫正、道路交通安全、河道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民情处理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防范、打击邪教组织,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协调管理、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环境整治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等派驻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防震抗震、减灾救灾、防疫、森林防灭火、消防及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处理等应急管理工作。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社区矫正、道路交通安全、河道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民情处理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防范、打击邪教组织,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协调管理、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环境整治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等派驻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防震抗震、减灾救灾、防疫、森林防灭火、消防及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处理等应急管理工作。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

赖金富

江先达

0597-5711298

  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全乡(镇)乡村振兴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开发、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精准扶贫、水利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实施管理统计事务。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监管村级财务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文体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负责乡村旅游、旅游景区的保护、开发与管理;负责名人故居、革命旧址、历史古村落等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开发与管理;负责辖区内文旅社团、文艺创作、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演艺及展览等管理工作。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

  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全乡(镇)乡村振兴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开发、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精准扶贫、水利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实施管理统计事务。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监管村级财务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文体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负责乡村旅游、旅游景区的保护、开发与管理;负责名人故居、革命旧址、历史古村落等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开发与管理;负责辖区内文旅社团、文艺创作、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演艺及展览等管理工作。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财政所、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

  

郭 煜

邓石礼

林桂龙

0597-5711298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李钦文

0597-5711298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层党建办公室

  邱强

  谢若凡

  0597-5711298

  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职能,建立受审分离的政务服务模式,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督查整改工作;指导村庄(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点的建设。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承担乡(镇)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争议调解、教育、文体、卫生健康、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

  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职能,建立受审分离的政务服务模式,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督查整改工作;指导村庄(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点的建设。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承担乡(镇)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争议调解、教育、文体、卫生健康、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廖定清

  0597-5711298

依法承担赋予的综合执法权,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行使,依法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综合执法权;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集镇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管理、河道管理、防汛抗旱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事务性工作。

8 依法承担赋予的综合执法权,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行使,依法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综合执法权;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集镇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管理、河道管理、防汛抗旱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事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 江先达 0597-5711298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负责扶贫开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等公益性事务服务;负责农业农村、水利、农机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村经营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接受拟投资建设企业及项目的咨询工作,接受、登记入住企业再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诉求,及时交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协调及答复,负责投资企业后续配套业务相关咨询业务,受理投资落户企业的咨询及投诉,定期书面通报各部门、单位服务企业和项目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项目建设服务合理化建议。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负责扶贫开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等公益性事务服务;负责农业农村、水利、农机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村经营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接受拟投资建设企业及项目的咨询工作,接受、登记入住企业再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诉求,及时交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协调及答复,负责投资企业后续配套业务相关咨询业务,受理投资落户企业的咨询及投诉,定期书面通报各部门、单位服务企业和项目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项目建设服务合理化建议。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加挂项目服务中心牌子) 0597-571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