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22日)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请点此(链接)。
(二)编排体系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文号、发布机构、标题、生成日期、有效性。
索引号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标题 |
生成日期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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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索引号:每条政府信息对应一个索引号。索引号由单位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单位的名称。
4.标题:政府信息的标题。
5.生成日期:政府信息形成的时间。
6.有效性:政府信息现行有效性。
(三)公开渠道
1.“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ongding.gov.cn/
2.“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3.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本机关同时在永定区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永定区档案馆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体育路档案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597-5526378
永定区图书馆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24号
联系电话:0597-5833312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
咨询电话:0597-3259983 传真:0597-5823904
电子邮箱:ydxxgk@126.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九一西路2号区政府办公楼105室
邮政编码:364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6月1日至9月30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0月1日至5月31日)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地点: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九一西路2号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的受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链接),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九一西路2号区政府办公楼105室;联系电话:0597-3259983;邮政编码:364100。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提交),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传真
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97-3259983 传真:0597-5823904
(四)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补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