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永定区稳定发展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定区稳定发展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
为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加大粮油生产扶持力度,持续推进撂荒、“非粮化”耕地治理,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切实提高粮油生产效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种植粮食大豆油料的积极性,推动全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完成2025年粮油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5〕10号),《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稳定发展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龙农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连片50亩以上未耕种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粮食
安排资金2500万元,支持连片50亩以上未耕种永久基本农田(详见附件)种植粮食,每亩给予3000元补助(已享受永政综〔2025〕32号文件补助的不重复补助)。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核验收的,给予每亩1000元奖励,在2025年7月31日以后完成的不予奖励。
二、支持撂荒“非粮化”耕地治理种植粮、豆、油
安排资金200万元,对新复垦撂荒耕地种植粮豆油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10亩以上(含)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等),复垦后种植水稻的,每亩一次性补助600元,种植旱粮及油料作物的,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分期分批支持废弃鱼塘、退化果茶园、花卉苗木、草皮等“非粮化”耕地复耕种粮、豆、油,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已享受自然资源部门项目补助的除外);对2024年度复垦撂荒、“非粮化”耕地种粮且在2025年度继续全部种植粮豆油作物的,每亩给予补助100元(以上补助符合条件的可叠加种粮大户和省、市相关补助)。
落实撂荒耕地复垦再利用项目,在乡村振兴精品线路、“一县一片区”及公路沿线重点村建立3个百亩以上的区级撂荒耕地复垦再利用示范片,每亩给予补助2000元,示范片至少种植一季粮豆油作物,要达到可供参观学习、复制的效果。
三、支持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
支持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切块部分资金,用于种粮大户奖励;对种植粮食作物3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每亩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鼓励发展早稻、双季稻生产,对种植早稻10亩(含)以上的种植户,每亩给予500元的奖励。
四、支持水稻生产重点示范片建设
安排资金170万元,对承担水稻生产重点任务的乡镇、村、实施主体,根据每个示范片的种植面积、种植难易程度、产量等实际情况,早稻每亩给予1000-1500元,中稻、双季晚稻每亩给予500元,一季晚稻每亩给予300元的补助;2025年区级安排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片三个,给予示范片种植户每亩500元的补助(以上补助可享受种粮大户叠加和省、市相关补助)。鼓励发展再生稻生产,对种植相对集中连片30亩(含)以上再生稻的经营主体,按再生季成功面积计算,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同时可享受种粮大户叠加和省、市相关补助)。
五、支持大豆、油菜、马铃薯生产
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大豆、油菜、马铃薯等作物的生产,对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大豆10亩以上(含)的经营主体,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对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要求各乡镇(街道)均要建立一个50亩(凤城街道30亩)的相对集中连片的油菜种植示范片,示范片面积内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有资金扶持的文旅项目、无油菜籽收成的不予补助,大豆、马铃薯可享受种粮大户叠加和省、市相关补助)。
六、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服务水平
安排资金50万元,对新建烘干能力批量处理大于30吨,且符合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的,在享受省、市级购机补贴的基础上,区级给予每个粮食烘干中心(点)按烘干能力30-50吨(不含)、50-90吨(不含)、90-120吨(不含)、120吨以上分别补助2、4、6、8万元。
七、支持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安排资金20万元,对全区范围内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相关程序被授予区级优质场(社)称号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主体2万元。强化指导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粮油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壮大粮油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对申报成功的企业,区级给予每个一次性补助3万元。
八、鼓励支持新农人种植粮豆油
鼓励并支持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农人发展粮油生产。新农人种植 粮豆油的,按省、市规定的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九、强化政策宣传与技术培训、支持农民丰收节活动
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宣传各级政府强农惠农的政策及粮油生产的技术培训;安排资金20万元,支持举办以乡村振兴、粮食安全为主题的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
十、建立工作激励机制
安排粮油生产奖励资金20万元,对粮油生产综合考评前3名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分别给予5、3、2万元奖励;全区评选10名粮、豆、油种植大户,给予每名奖励1万元;评选10名粮、豆、油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粮、豆、油生产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在当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进行应用,区对乡镇(街道)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评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本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5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
附件:永定区连片50亩以上未耕种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
附件
永定区连片50亩以上未耕种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
|
序号 |
乡镇 |
面积 (亩) |
实地是果园、茶园(亩) |
2024年已复垦未种植(亩) |
实地平整 即可种植(亩) |
需工程 恢复种植 (亩) |
备注 |
|
1 |
陈东乡 |
134.15 |
|
0.00 |
5.95 |
128.19 |
|
|
2 |
城郊镇 |
73.37 |
|
67.07 |
0.00 |
6.31 |
|
|
3 |
抚市镇 |
335.36 |
|
93.06 |
111.99 |
130.32 |
|
|
4 |
高陂镇 |
74.41 |
|
0.00 |
16.07 |
58.34 |
|
|
5 |
高头镇 |
1428.52 |
|
7.37 |
213.31 |
1207.84 |
|
|
6 |
古竹乡 |
142.27 |
|
45.36 |
42.84 |
54.07 |
|
|
7 |
合溪乡 |
2169.92 |
21.27 |
518.19 |
263.12 |
1367.35 |
果园实地种植柚子 |
|
8 |
洪山镇 |
58.44 |
|
0.00 |
48.96 |
9.48 |
|
|
9 |
湖坑镇 |
1300.08 |
310.35 |
175.87 |
16.32 |
797.55 |
果园实地种植李子、柿子,部分茶园 |
|
10 |
湖雷镇 |
1150.65 |
37.57 |
226.54 |
291.37 |
595.17 |
果园实地种植橙子 |
|
11 |
湖山乡 |
332.38 |
|
0.00 |
49.97 |
282.41 |
|
|
12 |
虎岗镇 |
163.65 |
|
94.48 |
6.13 |
63.04 |
|
|
13 |
金砂镇 |
220.67 |
|
106.14 |
46.13 |
68.40 |
|
|
14 |
坎市镇 |
66.64 |
|
0.00 |
|
66.64 |
|
|
15 |
龙潭镇 |
94.94 |
1.56 |
11.41 |
0.00 |
81.97 |
果园实地种植柑橘类 |
|
16 |
培丰镇 |
135.76 |
|
78.78 |
46.99 |
9.99 |
|
|
17 |
岐岭镇 |
222.71 |
19.46 |
28.09 |
101.90 |
73.26 |
果园实地种植柑橘类、香蕉,部分茶园 |
|
18 |
堂堡镇 |
2014.63 |
9.96 |
674.13 |
631.43 |
699.12 |
果园实地种植柑橘类、香蕉 |
|
19 |
下洋镇 |
558.78 |
82.81 |
77.97 |
74.14 |
323.86 |
果园实地种植柑橘类、李子 |
|
20 |
仙师镇 |
391.21 |
|
203.40 |
23.72 |
164.09 |
耕地流出已整改范围内有38.69亩实地为林地 |
|
合计 |
11068.55 |
436.64 |
2407.85 |
1990.34 |
6187.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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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于2024年已复垦未种植及实地平整即可种植的地块种植粮食作物的,每亩给予补助1000元。对于需工程恢复种植粮食作物的地块,每亩给予补助3000元,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核验收的,给予每亩1000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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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印发
- 关于《稳定发展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文件解读2025-05-06
- 关于《稳定发展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图片解读2025-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