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湖库区水面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11-02 16:45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区政府对龙湖库区非法渔业行为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库区渔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但是随着增殖放流力度的加大,库内鱼群数量不断增加,导致库边违规垂钓、非法盗捕、电鱼等行为大量增加,龙湖库区渔业资源遭到一定的破坏。同时,原对外发包的18处网拦库湾也对库区大水面生态养殖投放苗种起到较为严重的制约作用和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为进一步提升龙湖库区水环境质量,有序推进洁水保水渔业行动,维护龙湖水体生态平衡,有效保护和修复龙湖生态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决定对龙湖库区所有租赁到期网拦库湾、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乡镇船舶等进行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常态化专项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工作,全面排查梳理龙湖库区船舶失管、非法捕捞、违规垂钓、非法排污、违规占用水面等行为的线索,通过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有效震慑作用,实现龙湖库区无拦网库湾、无盗捕鱼、无违规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龙湖水质进一步提升,渔业资源均衡发展。

三、工作进展

方案由永定区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牵头起草,经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龙湖库区水面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后形成初稿,随后征求区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接着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开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调整,之后经区司法局法制审查并根据其建议作出修改;最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后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补充后,报请区政府同意并印发《龙湖库区水面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四、范围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1231日。

五、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包括实施背景及目标、整治内容、时间安排、人员职责、工作要求五个方面。明确了整治内容、整体工作目标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分阶段采取相应措施,严肃依法依规查处龙湖水域及周边一重山以内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控制库区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渔业养殖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库区船舶综合整治。对推进工作滞后、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还明确本方案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81231日。

六、注意事项

近期龙湖库区违规垂钓、非法盗捕、电鱼等行为大量增加,到期承包库湾清退上岸较为缓慢,水上执法难度高,龙湖库区水面环境维护形势不容乐观。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库区乡镇应认识到此项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等特点,要切实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得到不断完善,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七、关键词诠释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八、联系人及联系固定电话

联系人: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资源保护管理股 李建彬 联系人固定电话:0597-338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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