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2100-02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永政办规〔2023〕7号
  • 发布机构:永政办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2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湖库区水面环境常态化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1-02 16:40

 

仙师镇、峰市镇、洪山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现将《龙湖库区水面环境常态化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

(此件主动公开)


龙湖库区水面环境常态化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龙湖库区水环境质量,有序推进洁水保水渔业行动,维护龙湖水体生态平衡,有效保护和修复龙湖生态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规定》《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决定对龙湖库区所有租赁到期网拦库湾、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乡镇船舶等进行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及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开展龙湖库区常态化护渔工作,打击库区违规垂钓、非法盗捕、电鱼等破坏龙湖库区渔业资源行为,推进以渔护水,保护龙湖行动,促进龙湖库区洁水保水渔业健康发展。

    通过开展常态化专项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工作,全面排查梳理龙湖库区船舶失管、非法捕捞、违规垂钓、非法排污、违规占用水面等行为的线索,通过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有效震慑作用,实现龙湖库区无拦网库湾、无盗捕鱼、无违规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龙湖水质进一步提升,渔业资源均衡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是开展生态环保专项行动。将查处龙湖水库及周边地区环境违法行为列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内容,以龙湖区域沿湖“一重山”以内养猪场、乡镇生活垃圾处置场、承包网拦库湾、坝拦库湾等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二是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龙湖库区周边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替代工程,加强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组织推广承诺达标合格制度,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防止龙湖库区农业面源污染。

    三是实施渔业养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退网拦库湾,依法依规处置坝拦库湾、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采取堵疏结合方式,划定垂钓区域,规范龙湖库区垂钓行为,打击违规垂钓行为;按照龙湖库区渔业养殖规划,杜绝未经批准的投饵养殖现象。

    四是实施库区船舶综合整治。加强对龙湖库区船舶管理,落实经营性船舶登记、检验、发证工作,实行“报废一艘,销户一艘”制度;全面完成区域内船舶的登记造册挂牌管理,落实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监管到位。

    三、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长期坚持)

    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民法典》《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由区融媒体中心滚动式发布公告,库区周边村镇张贴公告,积极开展库区专项整治行动的舆论宣传活动,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及常态化管理舆论环境,引导各库湾业主、渔民、垂钓爱好者强化自我约束,合法合规进行渔业生产活动或垂钓。

    2.集中整治(202310月至12月)

    一是按合同约定各库湾承包到期后,做好库湾承包户全部渔业资产上岸工作;二是按照相关实施意见规范龙湖库区垂钓行为,劝导垂钓爱好者依法依规垂钓;三是按照相关乡镇船舶管理办法,完成乡镇船舶登记挂牌,对无证船舶进行打击取缔;四是加强巡湖力度,严厉打击盗捕行为。

    3.巩固成果及常态化管理(长期坚持)

    对已整治到位的水面区域纳入后续常态化管理,组建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龙湖库区水面常态化执法队伍由区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资源保护3人)、区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2人)、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2人)、区水利局(水政执法2人)组成,龙湖渔业公司安排5人、龙湖旅游公司安排船只协助执法。如遇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视情增加人员。库区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与常态化执法。

    四、人员职责

    为推进龙湖库区水面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龙湖库区水面常态化综合整治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王文龙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文琴  区政府副区长

      员:郑万龙  区大督查办负责人

            童章培  区政府办分管绩效效能工作负责人

            赖善彬  区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

            廖友河  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江逊全  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阙周平  区法院生态环境庭庭长

            沈祥安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温富锦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海事中心主任

            苏章洪  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选伟  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卢镜光  仙师镇人民政府镇长

            邱永浪   峰市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忠诚  洪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伟香  福建土楼龙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

            包文钦  福建龙湖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赖善彬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龙湖综合码头(龙湖渔业公司),具体负责联合执法行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各成员工作职责如下:

    1.区大督查办:负责联合有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反馈督查结果。强化考评与结果应用,对推进工作滞后、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召开龙湖库区水面常态化综合整治执法行动工作专题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负责龙湖库区水面常态化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工作的牵头组织和指导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各项工作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业农村局:负责查处龙湖区域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管龙湖区域养殖业,合理控制规模;负责加强渔业船舶监管,监督渔业船舶报废处理工作;负责指导龙湖流域(永定段)周边乡镇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替代工程的实施,加强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违禁农药使用清查活动,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组织推广承诺达标合格制度,加大推进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龙湖库区船舶管理,负责做好龙湖区域小型船舶(含渔船)的检验、登记、发证及监督管理;检查监督龙湖区域船舶、设施技术状况,人员配备、航行秩序、装载情况;负责指导协调库区三个乡镇船舶登记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水利局:负责查处龙湖区域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仲裁龙湖区域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负责龙湖区域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履行河(湖)长制职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永定生态环境局:负责查处龙湖区域(永定段)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规范龙湖区域污水排放行为;负责龙湖库区(永定段)水质监测、水质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龙湖库区(永定段)污染防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永定公安分局:负责查处龙湖区域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维护水域治安、案件查处、水域巡查、救援救助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 仙师镇、峰市镇、洪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完成本行政区域内船舶的登记造册、挂牌管理及渡口管理,配合开展常态化执法工作,做好群众维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建土楼龙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执法活动使用船舶及配合成员单位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福建龙湖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做好网拦养殖库湾、坝拦库湾的清退工作,履行企业经营的主体责任,依法行使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负责配合做好群众维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龙湖库区水面常态化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属地乡镇和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职责职能,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建彬,办公室传真:3388589)报送每周工作进展情况,区领导每月开展一次工作巡查督查,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二是加强责任落实。龙湖库区水面常态化综合整治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要加强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区镇村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治过程出现的问题,做到不推诿、不上交、不激化矛盾,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要深入一线,摸清底数,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车、船舶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入户做工作的形式进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配合、积极参与。同时要对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组织宣传报道,依靠群众共同参与龙湖库区水面常态化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1231日。具体工作由龙湖保护与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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