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机构职能目录
时间:2021-12-02 15:58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股

股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二)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邮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方针政策提出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协调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加强信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八)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推进诉访分离、依法逐级走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行,严格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信访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九)负责接收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

(十)负责受理、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等上级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及接访批示件的转送、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等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承担信访系统干部业务学习培训。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财务、会议会务、接待、资产管理、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值班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起草领导讲话稿,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承担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记录和纪要。协调保障区领导接待日各项服务工作。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反馈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督促落实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负责权责清单的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清理等工作。承担信访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对外信息发布和政策法规咨询答复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信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永委办发〔2019〕19号

综合股

刘锋

0597-

5832148

办公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冬令时)

2、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

永定区凤城街道体育路40号

2

负责受理、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写给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信访件和署真实姓名通过网上信访提出的投诉事项。负责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管理办公室、省长信箱、省信访局、市信访局等上级来信事项和网上投诉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处理、督办、审核、回复等工作。负责接待国内群众、境外人士的来访,协调处理群众到区集体访,维护信访接待场所秩序。负责推进诉访分离、依法逐级走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行。负责汇总、分析、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和投诉信息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批示信件的办理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报送或通报有关信访情况及信访形势分析。负责信访督查督办的协调检查指导,督促群众来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督促落实信访事项群众满意度评价,督查督办上级和有关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督办群众进京到非接待场所的相关事项,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做好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及信访问题的交办、转办、督办、报告等工作。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应用,负责全区信访数据统计及报表报送工作。指导协调处理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指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办信工作、网上信访工作、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提出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加强对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督办工作。负责每月15日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的有关服务工作,办理领导接访阅批件。组织开展全区信访事项公开听证和专案评审工作。负责接收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负责指导乡镇(街道)、部门申报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督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具体工作。开展信访工作调查和理论研究,协调指导信访系统的调研工作。

永委办发〔2019〕19号

办信接访与信息调研督查股

廖金华、李聪香、赖振华

0597-

3252881

办公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冬令时)

2、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

永定区凤城街道体育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