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207-25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永市场监管综〔2026〕5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4
- 有 效 性:
各股室、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发〔2025〕103号)要求,推动年报率保持总体稳定,保障年报数据真实准确,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经营主体“多报合一”
(一)推进“多报合一”。进一步加强与人社、农业农村、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等部门的年报协同,持续巩固数据共享机制,优化填报流程。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校验规则,细化校验反馈内容,对校验未通过的情形明确具体整改指引,便利企业填报修正。持续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工作,确保其规范完成年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在年报中一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督促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民生安全密切相关的经营主体,要及时准确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确保应报尽报。
(二)聚焦重点主体年报公示。强化2025年度新设立、首次参与年报的企业引导,采取“一对一”精准提醒、线上操作指导等方式,帮助其熟悉年报流程和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年报。紧盯重点行业企业,持续组织指导和督促大型企业、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重点主体做好年报信息公示,确保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年报。督促提醒大型企业如实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合同数量、金额信息,及时跟进总局下发的大型企业名单与重点线索信息,强化相关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三)提升年报数据填报质量。强化对全“零”填报资产状况信息企业的风险监测,将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重点参考,并向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共享名单,为其开展靶向监管提供支撑。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加大年报数据精准靶向抽查检查力度,提升抽查精准性,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辅助核查,对不如实年报的依法严肃处理。积极开展年报公示数据和登记档案数据比对,发现“认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明显异常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二、全面提升年报工作质量
根据经营主体年报填报规律,精准细化宣传安排,前期开展广覆盖宣传,后期突出精准提醒,促进经营主体合规守信。扎实开展“经营主体年报服务月”活动,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制作通俗易懂的短视频、图文解析、操作指引等宣传作品,推动政策解读入企入户,确保各类经营主体看得懂、用得好;下沉服务力量,创新活动形式,提升年报知晓度与参与度。深化与公安、网信部门联动,及时发布年报诈骗风险警示,曝光虚假年报网站、收费代办等诈骗手段,提升经营主体防诈意识。
三、统筹推进年报公示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局领导亲自抓、信用监管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分级落实的工作格局。紧扣年报工作目标,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针对年报不同阶段特点,采取差异化、精准化措施,分时分类,统筹推进。依法依规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夯实年报基数。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情况通报,深入推进年报公示工作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健全财政、人社、农业农村、商务、统计、税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通过联合部署、联合培训、联合宣传等方式,协同推进关联行业年报工作,及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联系国资管理等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国有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充分发挥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等作用,广泛凝聚工作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信用监管股室要及时总结年报工作亮点与创新举措,加强沟通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改进存在不足。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申报公示2025年度报告的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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