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120-10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永农〔2026〕59号
  • 发布机构: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5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5-26 16:32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 2026年度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206万元(详见附件1)。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对象产业就业帮扶

  围绕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支持重点帮扶对象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庭院经济、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重点帮扶对象5户以上)带动重点帮扶对象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每带动1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重点帮扶对象就地就近就业,每吸纳1个重点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

  (四)支持重点帮扶对象因受灾的产业发展项目和关联基础设施修复补助。每户安排本项补助资金叠加其他灾后民生救助保障措施后,原则上不超过受灾的直接经济损失总额。

  二、强化资金监管

  各相关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突出帮扶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重点帮扶对象的带动作用,原则上经营性帮扶项目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 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管。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要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扎实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2.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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