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1-24 09:2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在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有序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责任措施,加强统筹指挥。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领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结合财政实际,逐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印发《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永财党组〔2025〕6号),明确整改工作要求、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对账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三)强化跟踪督办,抓好闭环管理。先后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议、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班子成员聚焦关键难点,带头解决重点问题,建立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定期汇总整改进展情况、跟踪重点整改事项、审核整改推进情况,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突出统筹兼顾,推动成果运用。始终坚持巡察整改与财政工作统筹兼顾,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研究分析,做好建章立制,形成常态长效,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关于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深入的问题。

  (1)党组引领作用“弱”。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党组引领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都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干部职级晋升、年度考核都经干部推荐集体研究后予以公示。

  (2)整改推进落实“慢”。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排查股级干部任职情况,截至2025年3月,股级干部任职时间均未到必须轮岗的期限。对以往存在的干部轮岗较少、不及时的问题,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加大股级干部轮岗力度。

  (3)日常监督管理“松”。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退票”情况,分析退票原因,并落实整改。企业股保证金账务管理从2024年度开始纳入国库账务管理,企业股与国库股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保证金账务明细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核对结果正确无误。同时,进一步完善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审批流程,核实核对保证金状态、退保企业银行账户信息、银行汇款票据信息。

  2.关于整改成效与带头示范有差距的问题。

  (1)带头执行财经法规不严格,示范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3月24日邀请会计专家开展财会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充实财务人员,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确保各项开支符合财经法规制度的规定。强化开支审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建行账户无银行存款明细账和对账单,2023年12月至巡察期间,银行利息未记账。

  整改情况:与建行对公账户进行对账,并逐一核查,已于2024年10月31日对建行2023年12月开户以来利息收入补记账。加强对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每月末及时对账入账,确保对账工作按时、准确完成。

  (3)2021年2月报销4张开具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公务接待发票。

  整改情况:已组织财务人员对以前的报销凭证进行全面自查,充实1名财务人员,加强开支发票的审核,认真仔细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确保各项开支规范合法。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差距的问题。

  (1)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印发《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同时在审查会议议题时加强对各种会议议题安排的审查,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得到严格落实。

  (2)争先进位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2024年市对县(市、区)营商环境监测督导融资支持指标进行评估,我区指标监测得分居全市第三,政府工作执行力得分居全市第一,金融风险防控考评居全市第三名,实现了争先进位。

  (3)区2024作风能力优化提升年“大比武”活动擂台竞赛1-9月两项指标(项目策划储备成效、争创品牌成效)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根据区政府项目策划储备专项行动,下达我局任务数8个,截至目前,已完成领导带头策划项目1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2个,争取上级政策资金项目5个,圆满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2.关于推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的问题。

  (1)非税收入监管有漏洞。

  ①坐收坐支。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福建财政公众号的信息资源平台,加大非税管理方面的最新政策、制度宣传,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二是通过发催缴提示函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督促对口管理部门和单位将坐收坐支的相关非税收入资金尽快缴交。同时,尽快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缴交全覆盖,将非税收入全面纳入系统收缴,杜绝以手工缴库方式进行系统外收缴情况。三是对重点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堵塞收入监管漏洞,避免发生非税收入资金截留、挪用、坐支等问题。

  ②收而未缴。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对收而未缴的单位进行催缴,相关单位已将收而未缴款项全部汇缴国库。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清查,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攻坚清查非税收入上缴情况。

  ③应收未收。

  整改情况:经核查,应收未收是指15家经营主体拖欠3个区直单位出租场地店面的租金。15家经营主体中7家经营主体已完成收缴;1家经营主体已病故,无法催收;7家经营主体拖欠租金。对7家仍拖欠租金的经营主体,我局多次督促相关出租单位,对应收未收租金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采取多种办法加大催收力度。截至目前,出租单位已对5家拖欠租金的经营主体申请法律诉讼,还有2家拖欠租金经营主体已责成相关出租单位继续催收。

  (2)财源培植财政增收乏力。

  ①存量资金使用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存量资金使用率。2024年10月将收回的存量资金用于消化暂付款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民生或重点项目。二是严格执行“两年以上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将收回的存量资金纳入稳定调节基金,由财政统筹使用。

  ②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效益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印发《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永财国资金融〔2025〕6号)对全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和房屋进行全面盘点,建立资产清单台账,为下一步资产盘活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推动出台《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区调动乡镇(街道)积极性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的通知》,鼓励乡镇通过出租、拍卖、竞价、调剂、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截至目前,已有2个单位通过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闲置店面公开竞价,租金按时上缴国库,有效盘活闲置资产。

  (3)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①国有资产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相关部门将坎市市场监管所门前地块按原合同约定的两年租金全部上缴国库。二是按照区政府下发的《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区调动乡镇(街道)积极性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的通知》,将市场监管所门前地块委托坎市镇管理。

  ②结转结余资金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上级盘活存量资金的相关规定,收回结转结余资金。二是今后对超过两年以上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再结转,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有关精神,下发《关于收回两年以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函》,收回指标并纳入稳定调节基金。三是对收回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若以后年度还需继续使用的,按结转资金相关规定,重新审批后拨付。

  3.关于落实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1)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强方面。

  ①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实时监测区域内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滞后的项目,采取发送提醒函等有效措施,督促项目单位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制定支出计划,加快支出进度,2021-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②专项资金执行率低。

  整改情况: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指导、协调调度财政库款,指导各项目业主完善资金绩效管理和资金评价机制,有效推动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率的提升。截至目前,相关建设项目支出进度均达到上级阶段性目标要求,有力地保障项目如期完工投入使用。

  (2)项目委托外审存在风险。

  ①委托外审不规范。

  整改情况:自2025年起,评审中心对于200万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不委托外审;因条件限制或技术力量等原因,不得不委托外审时,须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认真研究,报局党组备案后方可委托外审。

  ②质量抽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委托外审的项目共308个,评审中心已按照《龙岩市永定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委托外审的项目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了35个项目进行审查,抽查率11.36%。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委托外审的项目按规定的抽查率进行抽查,确保每年抽查率不低于10%。

  ③结算审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5年2月6日,发函给相关建设单位,要求其通知施工方在30日内退回多计工程款。同时,局党组约谈区评审中心相关负责人,督促评审中心加强对中介委托方依规依法履责的指导、监管。

  ④抽查结果运用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误差率超过3%社会中介机构落实退回审核费用处罚,目前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已退回审核费用;对尚未支付审核费用的项目,已通知业主单位不需要支付审核费用。二是对抽查结果误差超过3%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了约谈,提醒其做好今后的审核工作。

  (3)督查指导落实不力。

  ①政府采购监管指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各采购单位按要求对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形项目的原因进行相应说明。二是印发《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文件进行审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是建立指标监测台账,目前我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指标位于全市前列。四是举办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专题业务培训,对全区各单位政府采购业务进行指导。

  ②内部监督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内部监督检查已于2024年12月底完成,且形成完整的内部监督检查报告。二是内部监督检查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2025年度内部监督检查计划已制定,检查内容力争覆盖面广、有重点、有针对性;检查单位数量由每年2个增加到3个。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已完成局机关内部控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和局机关权责清单的调整工作任务。

  ③会计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2025年度已组织3场全区会计人员培训,有效提高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资产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各单位财务管理机制建设。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的问题。

  (1)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认真做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逐步充实静态可支付资金,确保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养老金按时发放,提升抗风险能力。

  (2)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

  ①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不清。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30日、2025年4月17日党组下发了局领导分工文件,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涉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理清了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②执行“211”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意识形态领域“211”工作制度,结合财政实际对2024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

  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网络安全等级进行升级,已部署下一代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等,实现网络边界和终端全覆盖。加快建设数字财政建设项目,对机房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3)保密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对全局计算机开展定密级工作,明确涉密电脑和非涉密电脑的分类标识,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根据涉密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确定涉密等级,并签订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明确保密责任。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打折扣。

  ①廉政建设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八个落实”对廉洁履职及职责领域“树木与森林”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和分析,形成局党组的分析材料,与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一并报送区纪委监委联系室审核后,按照区纪委监委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局党组于2月21日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研究,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②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与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并对谈话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核。

  ③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局党组对已发生的廉政风险进行深刻剖析并完善防控机制建设,同时,全局干部职工都能认真排查岗位风险点。

  (3)金融领域风险防控不够有效

  ①金融风险防控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出台《龙岩市永定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优化金融服务。

  ②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增加了永鑫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下一步,拟分期注入资本金,以便永鑫融资担保公司更好地服务企业,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3)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①资金拨付审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企业股保证金账务从2024年度开始纳入国库账务管理。截至2025年3月31日保证金明细情况,企业股与国库账务核对完成,正确无误。二是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大资金拨付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约机制,推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②国企改革谋划不深。

  整改情况:已和市产权交易中心签订选取中介机构委托协议,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结算、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进行专项审计。《永定区“三大集团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经局党组研究,已下发各集团公司执行。

  ③工作落而不实。

  整改情况:按照财权事权相匹配原则,规范公共路灯的维护费用和电费结算方式,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公共路灯电费结算的函》,明确了县乡两级和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堵塞了路灯管理和电费结算的漏洞。

  2.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有弱项的问题。

  (1)刚性约束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约束,加大对局机关“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力度和频率,适时提出监察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推动 “三公”经费规范管理。二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025年度机关财务人员已参加3场会计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2)抓早抓小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咬耳扯袖,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制止。

  二是局党组已对2名在外挂证编外聘请的干部分别给予谈话提醒。

  (3)指导国企纪委抓手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集中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组企联动等方式,不断增强国企纪委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大对国企纪委联系指导力度。二是加大组企联动力度,组织召开“组企”会商会议,共同研讨区国企纪委工作,国投集团纪委、建投集团纪委、矿业集团纪委均已有1件自办案件。

  (4)挖掘线索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参加集中业务培训、跟班学习、专案抽调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组人员综合能力,加大问题线索挖掘能力。二是已启动组企联动方式,安排2人分别参加专案和到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跟班学习,提升综合能力。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的问题。

  (1)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①办公费用开支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费用支出进行全面自查,分析开支较大的原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落实。二是根据局机关实际需求,合理编制办公用茶预算,严格控制预算额度,2024年度办公用茶等办公费用支出大幅度下降。

  ②活动经费超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强化成本控制,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节水、节电、节约办公耗材等,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三是严格开支标准。党员活动严格按《永定区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财行〔2019〕9号)执行,防止违规现象发生。2025年4月24日举办读书班组织52名党员前往金砂参观张鼎丞纪念馆租一部49座大巴和派一部4座公车,符合规定。

  ③工会经费开支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扩大)会议、月工作例会、工会委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做到每一项开支均符合《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二是2025年开始,局工会在安排职工疗休养名额时,将严格控制在职工总人数20%以内,同时向一线职工倾斜达60%。

  (2)财经法规执行不严。

  ①会计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会计基础,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规范报账和报销流程,制定详细的经费开支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所需的凭证和审批流程。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2024年已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审核排查,并根据其建议将固定资产建档归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已走报废程序。三是认真清理往来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已经2025年4月9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②“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经纪律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接待规定和标准,认真核定陪餐人数限额、落实陪餐人员,实行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杜绝违反规定超标准接待行为。三是健全经费支出审核制度,强化财务人员对差旅费、公务用车费用、招待费等相关支出的审核,做到“三公”经费支出符合规定。四是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派车程序派车,详细记录备案派车编号、用车人员及用车事由。

  4.关于理财惠民有差距的问题。

  (1)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惠民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膳食经费管理,会同区教育局出台了《龙岩市永定区中小学膳食经费管理办法》(永教综〔2024〕26号),下发《关于下拨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经费的通知》,并拨付到位。2025年已将该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民生保障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门协作,会同相关单位完成资金核对并优化拨付流程,按序时进度批复财政国库支付计划并按季度拨付到位。二是加强内部股室间的沟通协调,在确保“三保”支出后,资金保障及时到位,实现应拨尽拨。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关于班子自身建设不够硬的问题。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5年对“三重一大”事项均能按时研究。针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安排事宜,坚决执行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做到先研究、后执行。

  (2)党组会议不规范。

  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要求办公室今后每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原则上必须编发会议纪要一期。

  (3)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2024年度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召开。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准备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做好谈心谈话材料的保管工作,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党性分析,严格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强化材料审核,对提交的对照检查材料集中审核,杜绝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出现与上年度雷同现象。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严的问题。

  (1)选任干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关于上级选人用人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组综〔2019〕23号)文件。二是严格选任干部程序,按分析研判和动议、申请职数、民主推荐、任前考察、讨论决定、征求意见、任前公示、材料归档等相关程序办理。今后将严格按程序认真做好选任干部工作。

  (2)干部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干部政治素质,紧紧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管理监督的意见(试行)》《关于恪守“六大纪律” 进一步夯强党性根基的通知》《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二是强化党纪教育,常态化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通过强化纪律执行、做实警示教育等方式,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各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的“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股室(中心)人员的监督管理;机关纪委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实的问题。

  (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办、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确保局机关党务干部熟练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二是加大业务培训,4月15-16日派人员参加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等业务培训,重点掌握发展党员程序、档案管理、会议记录规范等内容。三是做实自查自纠,对近几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台账、会议记录、档案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缺失、程序跳步等方面问题清单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2)部分党员纪律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党员纪律规矩意识,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和思想政治觉悟,要求全体党员高效率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二是支部书记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党员进行一次集中谈话,强调各项纪律要求,提升思想认识,强化纪律观念。三是已督促逾期未上交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的党员提交心得体会材料。

  (3)党员管理不精细。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业务水平。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强化党务干部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二是规范党员管理。严格规范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每年开展一次组织关系核查,确保党员应管尽管,防止党员管理挂“空档”。

  (4)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落实问题整改。3月3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增补党委委员3人,并明确了各党委委员分工。三是强化督导。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5)民主评议党员把关不严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管理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内容并坚决贯彻执行。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25年3月,各支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照上级制度规定,控制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局机关党委加强审核指导,确保各支部严把民主评议党员关,优秀党员符合规定的比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5832307;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号;邮政编码:364100;电子邮箱:ydczj307@163.com。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党组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巡察区财政局党组的补充问题清单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

  1.财经法规执行不严

  (1)周转金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在巡察组进驻期间,已归还备用金。今后,将加强备用金管理,督促借备用金人员及时归还备用金。

  (2) 会计基础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升会计人员业务水平。3月24日局机关会计人员参加全区财政工作会议暨会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账务处理水平。二是充实了会计队伍。今年4月,从基层调入1名会计人员,壮大了机关会计队伍。

  (3)资金拨付未履行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作为专户记账凭证附件。二是区国资金融服务中心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国资金融服务中心资金拨款单》要求,每一笔重要资金支出均由经办人、中心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再由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核签批。三是强化日常财务流程管理。区国资金融中心增配财务人员1名,充实专业人员力量。四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增强责任意识,遵守资金审批拨付程序,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

  (4)报销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强化支出审核,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支出发票审查,需验收的物品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并签字明责,强化财务报销支出的审核,规范财务管理。

  (5)购置物品未列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人员已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二是对购置的办公用家具,根据资产管理规定,补登记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