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婚姻登记的公告
2026年7月1日,本机关收到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永检检建受〔2026〕12号),确认了2007年1月1日在福建省永定县合溪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办理赖金财与符自英结婚登记(结婚证字号:闽永合结字1407001号)为一方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情形,建议本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机关拟依法作出撤销赖金财与符自英上述婚姻登记的行政决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生效。若对上述撤销登记决定持有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限届满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异议。
特此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