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民族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为深入推进我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公布工作,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要求,拟认定公布大溪乡坑头村兴华楼等2处永定区第八批历史建筑名单和15处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征求意见名单详见附件)。针对该征求意见名单,现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2日。
二、欢迎公众对第八批历史建筑名单和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征求意见名单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如有其他可推荐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的信息线索可反馈至永定区住建局村建站。
通讯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金凤路25号
邮 编:364100
联 系 人:卢顺全 13860212722
联系电话:0597-5832270 传真:0597-5823006
电子邮件:ydcgz@163.com
附件:永定区第八批历史建筑名单和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认定公布征求意见汇总表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