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恒源典当有限公司:
你单位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属于依法应取得地方金融主管部门许可方可使用的范畴;或与该行业表述相关的经营范围,属于依法应经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现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已函告我局:你单位因未取得相关许可,或相关许可已被注销、撤销,根据国家及省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相关文件要求,已被列入清退名单,且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明确不会再向你单位核发相关许可。若继续保留原行业表述,易误导公众,引发金融风险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为此,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函请我局对你单位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本登记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企业名称予以纠正。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名称变更登记前,我局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电子营业执照中,以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企业名称。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无许可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机构名单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 6月1日
附件:
龙岩市永定区无许可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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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营主体名称 |
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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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恒源典当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