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的通报
根据区教育局印发的《龙岩市永定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小学教育教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2025学年中学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组织督导评估组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价实施情况
二、评价结果认定
一、评价实施情况
2025年12月1日至15日,督导评估组对侨育中学等12所中小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评估采取现场查验、座谈访谈、资料查阅、数据统计等方式,围绕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27个C级指标进行全面综合考评,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准确、客观公正。
二、评价结果认定
经督导评估组综合考评,以下12所中小学均达到合格等级:侨育中学、仙师中学、洪山中学、侨光中学、西溪学校、城南小学、岐岭中心小学、大溪中心小学、东溪小学、务田小学、先锋烟场小学、汉洋小学。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