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
永定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5:4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信访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体育路40号

  电话:0597-5832148

  邮编:364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夯实信访工作基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非涉密、可公开的信息实行源头管控,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可公开信息范围,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严格依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信访相关法规文件、领导定期公开接访群众活动、依法信访宣传、信访工作动态信息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机构概况”“公开指南”“公开制度”等板块,做到信息及时发布更新,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条,其中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通过永定区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利用网络、公开栏等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应公开的各类信息,在显著位置设立公开栏,详细公开党务、政务有关工作。是加强了政府网站建设的协同联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重要政策信息的即时转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与区政府数字办的协同联动,积极与区融媒体中心沟通协调,提升信访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我局工作内容大多涉及信访人员反映的诉求,属于不便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范围及质量还有待完善和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委、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